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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作為一個龐大的產業,屬于資金密集型產業,因此它的發展更需要一個健康穩定的投融資體系作為支撐,如果房地產金融風險長期存在,將會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帶動整個環節的風險突發,本文以房地金融風險為研究對象,重點分析了風險防范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并根據研究經驗,給出對策建議,希望對相關問題的研究提供參考意見。
關鍵詞:
房地產;金融風險;對策;防范
一、房地產金融風險概述
進入21世紀后,國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支持房地產業的發展,房地產業成為國內投資的熱門行業。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房地產行業的前景也一片大好,房地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經濟發展,同時不斷擴大的市場內需也與房地產有著緊密聯系,房地產現今已經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對其他行業的發展也起到重要的影響。本文認為投融資市場風險,對房地產企業的發展影響非常大。這是一個相互依存的共生問題,如果破解這一難題,需要進行科學的研究和策劃,以及系統的分析。房地產金融風險是指金融機構在為房地產業提供資金籌集、融通、清算等金融服務過程中,由于決策失誤、管理不善或客觀環境變化等原因導致其資產、收益或信譽遭受損失的可能性。由于房地產金融風險的強烈的負外部效應,當某一個項目或者金融機構遭受較大的房地產金融風險時,尤其是已經受到較大損失時,公眾就可能對其他項目或金融機構的穩定性、可靠性、流動性產生懷疑,因恐慌而擠兌,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波及整個金融體系進而引發金融動蕩乃至金融危機的發生。另外,金融機構經營的外部環境變化,也可能使整個金融體系都遭遇系統性風險,從而發生更大損失。
二、房地產金融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投資增長過快
眾所周知,與其它行業相比,房地產行業是一個有著巨大利潤空間的行業,近幾年來房價的持續走高更是讓房地產業成為了暴利行業。正因為房地產行業投資存在巨額利潤,所以就會有大量銀行信貸資金進入該領域,導致資金風險性的增大。如果房地產業貸款額度比重降低,那對于降低銀行信貸風險有著重要的意義。除了銀行信貸資金對地產行業的投資以外,房地產業的投資中還包括其他各種社會資金,如外資,外資的流入為房地產業提供了大量資金支持,但是也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利用外資所占比重的不斷增加,蘊含了巨大的投機風險。
(二)地方政府對地產市場監管不到位
從2011年以來,政府大力出臺相關政策來調節房價,但由于種種原因導致地方政府部門對地產調控的積極性并不高。因為房地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以其高度的產業關聯性對GDP的帶動作用十分明顯,我國房地產業是最容易獲得財政收入的行業(地方政府還可以利用房地產的發展導致地價上漲而獲得高額收入)各級地方政府紛紛把房地產業放在經濟發展的突出位置,大力推進城市化建設,對修建汽車城、大學城等大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持積極支持態度以推動GDP增長突出政績,因此盡管中央政府出臺了一些列促進房地產健康成長的政策,但地方各級政府往往對房地產市場采取縱容的態度,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仍然采用各種措施,與中央政府背道而馳,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仍然有待扭轉。。
(三)自我資金不足,融資渠道單一造成風險集中
一直以來,房地產企業自我資金不足已是普遍現象,已成為地產界面臨的主要問題,因為,一個項目從開發到竣工,各個環節都是很大的支出,只有到銷售或出租時才能有收益,而此時也存在高額費用,如廣告、工資、開辦費用等。因此,房地產企業要不斷尋求新途徑進行融資。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我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有70%以上的資金直接或間接來自于銀行。在一些發達國家,房地產開發商一般不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所需資金主要靠各類基金提供,如美國房地產資金的構成中,只有15%是銀行貸款,70%是企業的自有資金。過分單一的房地產貸款融資渠道導致銀行從房地產需求和供給兩方面參與了房地產項目開發的全過程,集中了該行業從買地到開發到建設到銷售每一個環節的風險,一旦其中某一個環節扭曲或斷裂,如銷售不理想、資金回籠慢等將直接影響銀行房地產信貸資產的正?;亓?。
(一)吸收國際經驗教訓
防范風險的一個重要環節就是使房地產金融得到創新和發展。次貸其本質是一種高風險的貸款,因此應對其進行分層出售,使之轉變為次級的按揭證券,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的生成次級按揭證券衍生產品,以這種形式在債券市場上售出。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可以進行金融創新,將風險分散。汪成豪認為,如果經過多層的證券化處理,投資者就沒有辦法得知所投資的衍生產品所依賴的基礎產品的信用情況以及估值水平,這樣對其進行風險評估就很困難,只能依靠評價機構,但是預測風險時,傳統的計量模型無法完成。如果一直金融產品距離基礎金融產品越遠,對其進行投資時就越具有投機性質,而這種投機使得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性大大的增加。美國金融市場當中,很多的金融創新產品和衍生產品對于消除風險沒有提供有力的條件,反而使交易雙方的信息更加的不對稱,增加了雙方的矛盾和因此帶來的信用風險。由于房地產泡沫的破裂,次級抵押貸款出現了大范圍的違約情況,開始僅在儲貸機構中產生影響,但是這種影響開始快速的波及到投資銀行、商業銀行、養老基金、對沖基金、保險公司甚至于全球金融市場的投資者。
(二)實行房地產企業融資多元化
目前我國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REITs)仍處于探索階段,要想推動我國REITs的發展,必須借鑒外國的先進的經驗。首先應參照西方國家的相關法規,對我國房產投資信托基金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完善,對房產產權的登記、交易的管理制度進行補充和修訂。其次對信托機構等加強監督和管理,使信托行業的自律機制得到增強,保障REITs的發展更加的規范。第三要對信息的公開化制度進行完善,信息的需求者能夠及時快速的得到房產信息和相關的政策信息以及金融信息等,促進我國REITs的發展。
(三)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機制
自從我國房地產市場開始發展,由于過分依賴市場,保障性住房嚴重不足,因此平穩發展的基礎十分薄弱。短期之內可以通過政府調控解決房地產過熱的問題,但是長期下去對房產市場的健康發展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需要建立長效機制。滿足“自住型”住房需求是長效機制的關鍵,要使住房的基本屬性“居住”得到回歸。要對住房保障制度進行完善,使住房保障的法律體系可以快速的建立,對城市住房建設規劃進行完善,逐漸的完善中央以及地方的財政體制,使宏觀政策和金融信貸政策在短時期內大幅變動時,不會對住房供需產生很大的影響。
(四)發揮政府職能,加強政府對房地產的監管
應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政府應該在充分分析市場的基礎上,確定房地產開發建設規模和各類商品房比例,以實現供需的平衡。政府應及時、準確的了解產業運行過程中的信息,通過科學的分析,對市場狀況和發展趨勢做出準確判斷,及時向社會市場信息,引導房地產開發商合理投資。
四、結論
本文探討了地產和金融之間的關系。房地產業是資本密集型的行業,它的發展需要金融機構的支持,但我國房產的融資渠道過于單一,房產供求雙方的融資主體僅局限于銀行貸款,這樣就導致了房產價格過高,蘊含了嚴重的金融風險。因此在目前我國對房地產進行嚴格的調控,對房產價格進行回調的背景下,需要對調控力度和方式進行靈活的把握和掌控,使房產金融體系更加的完善,達到維護金融穩定性的目的。另外本文還對房地產行業發展現狀進行分析,對市場與政府的調控作用都予以一定的分析,希望政府可以深入把握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為房地產行業的發展,為開發商的投資提供政策依據,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最后使我們的消費者可以對房地產行業的發展有更深入的了解,以指導消費者合理消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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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金融 風險 對策
一、房地產金融風險概述
房地產金融,指為房地產的開發、建設、交易、經營和消費服務的金融活動。從服務對象上劃分,它包括為房地產業的房地產開發、建設、交易、經營等活動服務的“房地產業金融”和為居民的住宅建造、購買、維修、裝飾、消費等活動服務的“住宅金融”兩個主要部分;從服務內容上劃分,它包括房地產資金融通、房地產資金轉賬結算、房地產保險、房地產信托等業務,其中房地產資金融通業務是房地產金融的主要業務。房地產金融風險,指經營房地產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由于決策失誤、管理不善或客觀環境變化等原因導致其資產、收益或信譽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就房地產資金融通業務而言,房地產金融風險主要有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系統性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通貨膨脹風險和房地產金融中的其它風險。
二、我國房地產金融風險產生的原因
1.房地產融資體系不健全,制度安排缺失。長期以來,我國房地產融資以間接融資為主,銀行是該行業資金來源的主渠道。證券、信托機構等涉足很少,其融資量不足房地產市場資金需求量的1%。在住房抵押貸款市場上,基本上不存在二級市場,不能將異質的抵押品轉換為流動性較強的金融產品,使得房地產市場與整個金融市場無法有機結合。
2.房地產業對銀行信貸依存度過高。我國房地產開發商普遍規模較小、資質偏低、權益性資本不足。房地產金融與房地產業相互依存,兩者的風險具有共生性,我國的房地產業對銀行信貸的高度依賴性使這種共生特征愈加突出。限制房地產業發展的宏觀調控政策頻出,銀行將會因客戶的大量違約而陷入資金流動性困境。
3.房地產融資機構風險意識淡薄。由于缺乏有效的房地產融資監管措施和手段,加之商業銀行產權形式、治理結構、經營機制、內控機制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受眼前房地產市場“形勢大好”的迷惑,為爭奪市場份額,房地產融資機構極易形成市場沖動,盲目擴張房地產信貸規模。
4.房地產融資風險管理技術過于簡單。我國房地產風險度量技術尚處于起步階段,與國外先進技術差距較大,不利于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進行有效識別和微觀處置。
5.房地產業和房地產融資的宏觀調控政策傳導不暢。一些地方政府管理行為不規范,為搞“形象工程”,甚至為解決財政困難而盲目推動房地產業發展,使土地價格虛高,造成房地產成本大幅上升,開發商最終將高額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抑制了有效需求。轉軌過程中宏觀調控政策的非穩定性所造成的沖擊波,往往使處于市場最前沿的金融機構遭受重創,出現疼在房地產業卻傷在金融機構的現象。
三、我國房地產金融風險防范措施
對房地產金融風險的防范,應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適應國內國際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因此,本文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考慮。
1.實行融資渠道多元化,積極推動房地產貸款證券化
當前,我國房地產融資渠道仍然比較單一,房地產企業的資金來源仍以銀行貸款為主,我們必須盡快建立多元化房地產融資機制,將目前集中的銀行貸款融資轉化到銀行貸款、房地產信托、住房資產證券化等多種融資渠道模式,以構建房地產業多元化融資體系,這是化解房地產金融風險的必由之路。
2.建立宏觀信用風險預警和控制系統,強化信用風險管理。建立全國性的房地產企業及個人信用檔案系統,以利于金融機構能較為客觀地判斷借款人的信用度,針對不同信用等級的借款人給予不同的貸款條件。這個系統還可對個人借款者就業和收入變動以及財產增減情況實行動態監控和追蹤調查,對個人信用度進行評定打分,便于金融機構分析、預測貸款風險類別與概率,對違約行為將會產生威懾作用,促使借款人按約履行合同。
3.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管理模式
如何有效的發展土地市場,制定適合發展形勢的土地制度方面的政策,是預防房地產金融風險的關鍵因素之一。我國目前的土地儲備制度,在規范土地市場、增加政府土地收益等方面效果明顯,但其負面效應對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4.加強國家的宏觀調控和引導,加大中央銀行的監管力度
對于國家而言,房地產金融市場的穩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國家必須加強對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宏觀調控,有效控制房地產金融風險,引導房地產金融機構有序競爭,保證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中央銀行應對房地產市場進行深入的調查和分析,提高自身研究判斷的準確性,建立房地產風險預警體系,實行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及時發出預報,果斷采取相應措施,對金融機構進行調控和引導,加大監管力度。
5.完善房地產金融的法律環境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任何經濟活動都應該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房地產金融尤其必要,應建立健全與房地產貸款有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為加大住房信貸投入營造一個良好的法律基礎。一是針對在房地產資金籌集、融通、借貸各環節的經營行為中出現的問題,修改現行的法律法規,確定房地產信貸的法律地位;二是建立健全有關房地產信貸的法律法規;三是嚴格執法,依法辦事。對于提供假資料、假資信、騙取貸款的開發商或個人,應立即停止貸款,并追討已貸款項。
6.建立個人及房地產企業信用制度,健全信息傳遞機制
針對我國目前存在的個人及企業信用的信息零碎、不充分,信息不對稱等現象,逐步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個人及企業的信用制度,以經濟法律的手段對個人及企業的行為形成外部約束,有效避免信息不對稱現象的發生,從而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風險”。
參考文獻:
【關鍵詞】房地產泡沫;金融風險;防范措施
自1998年我國開始推行商品化的住房以來,對我國房地產行業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也正是因為房地產行業的蓬勃發展使得其對國民經濟的積極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從目前的情況看來,房地產行業已經發展成為中國國民經濟的核心部分。通過金融危機的沖擊后,中國房地產價格卻依然居高不下。那么,這是否意味著中國房地產泡沫的存在,而又該如何防范房地產金融蘊含的風險,是否需要救市等等都是值得業界關注的熱點問題,對其研究具有極大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我國房地產泡沫成因分析
1.土地資源稀缺
房地產行業就是指從事房地產開發投資與經營的行業,一切圍繞著土地而發展。而由于土地本身就是一種有限的、不可再生的稀缺性資源,基本不可能存在多次補給的情況。然而,目前我國房地產行業的整體發展勢態良好,這一方面使得房地產行業對土地的需求不斷提高;另一方面,土地資源也在逐漸減少。這使得兩者之間形成的矛盾變得越發明顯。
目前,我國城市化的發展進程已經來到了至關重要的時刻。土地資源除了可以為地方經濟發展帶來一定的助益,同時房地產開發商還可以通過土地投機獲利一定的利益。基于此,房地產開發商都會通過各種途徑進行“圈地”操作,為自己儲備更多的土地。當整個經濟大環境發展到一個節點,房地產開發商就會將土地以高價轉讓,或者自行開發這些土地,然后進行瘋狂的炒作。也正是因為這一現象,使得有限的土地資源在這一循環交易中價格不斷上漲,最終土地的價值遠遠高于其實際價值,房地產泡沫由此產生。
2.房地產投機
出土地資源稀缺外,房地產投機也是房地產泡沫的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一般情況下房地產投機是與預期、非理性等因素相互影響而發生作用的。房地產市場主體對未知的房地產價格上升趨勢進行過高的預期,然后不斷地購買、儲存,讓人們僅僅看到房地產市場曇花一現的繁榮。而這也為房地產泡沫的形成埋下了伏筆。在這一系列的過程中,常常會出現“羊群效應”,這一效應是由于房地產市場的不確定性以及不對稱信息所導致的,房地產的投資者或者消費者在預期與決策過程中思想、行為趨同的行為。關注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相關新聞報道便可以看見在我國的一些大中型城市中常常就會出現“羊群效應”的現象,例如排著長隊去買房便是這一現象的基本體現。投機的環境一旦成熟,房地產價格便會慢慢的超越原本的房地產市場價格,其收益也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而是由房地產的投機交易來直接決定。
二、房地產金融風險的防范
1.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的管理
房地產金融風險中的個人住房貸款問題已越來越突出,也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目前,我國個人住房消費貸款的總量還在不斷增大,而其于城市居民的個人利益存在著密切關系。因此,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的管理,是防范房地產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內容有:
第一,明確個人住房貸款的審查程序和標準,然后以此為基礎建立相應的信用登記制度;第二,健全個人住房貸款的擔保制度,對于居民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比例和額度進行嚴格的控制,與此同時要加強擔保執業機構的業務監管工作,對貸款風險進行有效的防范;第三,要嚴格遵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嚴禁擅自提高或壓低個人住房貸款比率的行為發生;第四,嚴格評估貸款抵押物實值,在此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貸款額與抵押物實值比例不得超過80%的規定,對于“零首付”貸款購房現象應該盡量規避。
2.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
對房地產行業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規避房地產出現金融風險的最有利的保障手段。對于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領域的立法的整體情況來看,這些法律制度的建立相對來講還是比較滯后的,缺乏實踐性和科學性。筆者認為,應該盡快的完善房地產行業的法律法規,以加強行業的風險防范:第一,出臺專門的金融機構資金監管的規定和辦法;第二,修改和完善《擔保法》、《保險法》,進一步完善房地產金融行業的個人信用制度以及擔保體制,希望能夠對信用方面的立法完善有所助益;第三,進一步完善和明確我國的《證券法》的內容,并進一步明確房地產相應部門所對應的法律制度,對房地產抵押貸款債券的發行和轉讓制度、房地產投資基金制度以及房地產企業上市、退市制度等等進行完善和補充;第四,對于現有的財產保險制度也需要進一步的完善,適當的將住房抵押保險的種類進行擴充,修改那些不符合實際的內容,對保險費的金額進行科學的評估,從而明確繳費方式以及關于退保的規定。
除了金融業法律法規的完善外,還必須細化房地產行業的法律制度,將房地產行業與金融業的法律制度進行有機地結合,以期有效地促進金融市場與房地產市場的協調發展,盡最大的努力去防范房地產業出現的金融風險。
3.建立全方位的監管體系
首先,外部監管體系的建立。所謂外部監管體系就是指通過人民銀行、銀監會和審計部門來對房地產行業進行監管,通過這一方法僅可能最大程度的強化監管細節,使得監管能夠發揮其最大效果。此外,在這一外部監管體系中,審計部門對房地產金融機構的財務收和經營效益的審計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能夠有效地督促商業銀行實事求是的按照金融方針政策去執行相關規定,用這一方式來保證其收支活動的合法性。然后,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審計事務所也是這一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聘請專業的會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其進行一些列的審計,保障相關信息的準確性。
其次,行業內部監督系統的建立。在房地產行業內部監督系統中,地方政府應該給與房地產金融機構一些適時的正確的引導,為房地產金融機構提供一個良好的溝通協調環境,為行業內的相互監督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
最后,外部評估約束系統的建立。對房地產行業內部與外部建立監管監督體系的同時,還應該利用評估系統對房地產金融機構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定并公布評級,這一方法能夠讓社會公眾都參與到房地產金融風險度的監督之中。
4.建立健全房地產風險評估機制
一方面,建立健全房地項目開發風險評估機制。我國的金融企業應加強對房地產項目開發評估體系學習和對風險評估專業人才的招聘,對房地產項目的市場前景、管理能力、運營能力、財務能力和營銷能力等進行全面評估,結合申請人的信用等級來測算該項目的風險度。若出現房地產項目風險度較高的情況應該審慎發放貸款,將風險降至最低。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貸款戶資信評審制度。我國金融企業已經初步建立了信用等級評級制度,但實際上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因此,可以通過引進 “6C”原則以加強資信評估。
三、結論
房地產泡沫與金融市場存在著密不可分的共生關系。這也就是說如果房地產價格出現上漲的情況,金融機構的資金就會通過各種渠道進入房地產市場,從而促進房地產價格繼續上漲;反之,金融機構的資金則會退出房地產市場,讓房地產價格繼續下降,金融危機也隨之產生,極不利于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而防范房地產金融風險要從抑制房地產泡沫入手,只有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并對癥下藥,才能取得最大的成效。只有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監督體系,才能最大化的防范我國的房地產金融風險,對我國經濟的發展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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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對于仍然火爆的房地產市場所引起的諸如部分房價過高或者各地區房地產信貸擴張迅速的問題,都會迫使房地產行業隨時面臨系統性和區域性的泡沫破裂風險,因此,為了將房地產金融風險有可能所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我們應當重視對房地產金融風險的防范措施。
1.房地產行業的目前狀況
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過于快速。有關研究表示,近十年來,我國房地產開發投資額年均增長率和全社會固定資產年均增長率都維持在一個相對較高的水平,前者為25%,后者為25.88%。同時,雖然這期間金融危機等對此有所影響,但是除了這期間部分年份出現調整現象之外,我國房地產投資和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例總體維持穩定水平,并呈現出逐年上升的趨勢。
房地產銷售量上升較快。相似地,我國房地產市場銷售情況一路唱紅,近十年來房地產銷售量穩中有漲,在美國次貸危機出現之前房地產銷售量幅度相對較高,之后由于受金融危機影響,房地產行業進行自身調整,銷售增長率下降,直至2009年房地產行業的銷售增長率才呈現了一個相對較大的漲幅,目前雖然全國商品房市場出現輕微下行的趨勢,但總體來說我國房地產行業在這近十年以來還是有相對較大幅度的增加的。普遍認為原因有如下:城鎮化進程加快,大規模的人口遷徙產生了巨大的房屋住宅需求,按國人傳統觀念來說,遷徙人口有著較為強烈的工作地定居意愿,所以房地產行業有著較大的剛性需求;人口年齡結構變化,我國勞動年齡人口比重較大,使得儲蓄率和社會勞動生產率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這二者又反過來推動了房地產市場銷售量的大幅上升;房地產行業的投資需求有所增加,由于房地產行業的高額回報率,使其成為了眾多投資者的熱門投資對象,我國閑置資金較多,相比于高風險的股票市場和難以辨別真假的古董玉器投資收藏,人們更傾向于選擇住房、黃金等保值產品,因此大量的民間資本涌入房地產市場,必然促使房地產市場銷售量的大幅上升。
房價地價高位運行。房地產銷售價格不斷攀升,主要是因為我國地價的上漲,由于我國土地供應基本上是由政府壟斷的,而土地供應十分緊張,因此政府賣地均是由價高者得,房地產商之間競爭激烈,導致地價被推得較高。在地價高位運行的同時,房價也在快速上漲,自2004年開始房地產價格上漲速度就已經開始加快,除了受次貸危機影響之外,我國近十年來經常出現地區性的房地產熱的勢頭。
2.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的金融風險
區域性房地產泡沫風險。研究指出,近十年來我國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年增長率已經超過城鎮居民收入水平的年均增長率,就理論角度而言,房地產上升較快的價格很容易引起房地產泡沫,因為它的價格已經遠遠偏離了它的真實價值,而一旦房地產泡沫破裂,房地產價格必然下跌,導致房屋貶值或者價值嚴重縮水,而銀行也難以避免地會遭遇抵押物嚴重貶值的系統性風險。但是,在泡沫還沒有破裂之前,房地產市場的一路飄紅,使得投資者們紛紛將目光對準房地產,進而開發商繼續盲目投資,極易造成房屋空置、投機者倒買倒賣房屋以賺取利潤差價的現象。
房價高位運行情況下房價下跌的風險。房地產的發展具有周期性的特點,因此在房地產繁榮之后應當進入轉變期,如果以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為房地產繁榮的起點,按照國外十年一個繁榮周期來對房地產進行計算的話,目前應當是周期尾聲,更容易存在房地產價格下跌和金融風險爆發的風險。這些風險的發生也并非偶然,首先是我國經濟減速,在經歷了舉世矚目的經濟快速增長30年之后,我國經濟增長放緩,必然同時降低家庭收入的增長速度,以史為鑒,房地產泡沫在擴張之后更容易發生破裂;其次,我國經濟由于資源不足,環境承載力有限,因此處于面臨轉型升級的情況,而房地產經濟對于轉型升級而言意義非凡,只有住宅價格回歸正常,才能有效地降低房地產行業的高額投資回報,促使資金順利流向其他行業,進而為我國經濟轉型升級提供了資金和利潤支持;然后,關于房地產行業的宏觀政策調控,如不斷加息、頒布“限購令”和房產稅征收等,將會有效地遏制快速上漲的房價,對房地產信貸進行有效約束,所以房價下跌的風險就更容易發生。
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銀行房地產信貸所存在的風險主要是:房地產貸款過于集中,房地產開發貸款與房地產市場發展是同步增長的,而銀行總貸款中房地產貸款所占比例較高,但是我國央行并沒有有效的手段來制約信貸,對房地產信貸市場的科學指導和監管更是奇缺,因此如果隨著房地產市場的虛熱,房地產信貸維持非理性增長,將勢必加劇房地產泡沫風險的發生;不良的房地產貸款所引發的資產質量風險,比如參與投資性買房等,將會直接影響到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土地儲備貸款隱性風險較大,雖然土地儲備機構收購儲備土地的資金是來源于銀行貸款,但是由于沒有考慮到市場的實際需求,盲目進行儲備土地收購,導致最后難以償還貸款而引起貸款風險。
3.關于房地產金融風險的防范措施
穩定房價,抑制房地產投機投資。政府應當合理運用稅收政策、信貸政策等來抑制投資性的需求,進而穩定房價。首先,就房地產信貸政策方面而言,對于已經在本市擁有一套住房的非常住消費者,在當其申請購買第二套住房等,對其采取本地銀行不再予以貸款的政策,避免其進行投機炒房,而對于已經用用兩套住房的多購房消費者應當對其采取提高貸款利率或者適當減少抵押貸款成數等方法加以限制,尤其是對于那些在短時間內頻繁倒買倒賣房屋的消費者,政府應當提高其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稅率。其次,應當開征房屋空置稅、物業稅等來提高投機者的各項成本,解決房屋空置率問題,在有效降低具有真正購房需求的消費者的購房成本的同時穩定了房價。
落實存款保險制度,處理好不良資產。存款保險資金即金融機構在投保時的所繳保費,落實存款保險制度不僅保障了存款人的利益,也避免了銀行存款擠兌現象的出現,使得風險被控制在某一家銀行之中,避免了房地產金融風險的無限制擴散,有利于維持金融體系的穩定。對于不良資產的處理,可將國家四大行的不良資產處理方法作為典范,成立專門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使之在對相應銀行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從銀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進行收購、管理和處置。
銀行方面加強對信用風險的控制和防范。首先是完善個人和房地產企業的征信制度,以政府為主導,其他稅收、審計、財政等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共建多層次的個人信用調查體系,當然銀行可以選擇和個人信用評估公司相合作以便對消費者作出客觀的信用評價,或者銀行根據房地產商的信用狀況給予差異化貸款資金,嚴格落實資本金管理制度,政府方面更應當盡早出臺信用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其次是嚴格控制抵押物價值缺口,這就要求商業銀行在和借款人簽訂房屋抵押合同時能合理設定抵押品的下限,并對抵押品價值進行跟蹤,一旦抵押品降價使得擔保不足,銀行可以及時對此做好風險處理。
【關鍵詞】 房地產金融政策 風險防范 經驗 啟示
一、美國的房地產金融政策與風險防范體系
1、房地產金融政策
(1)羅斯福和杜魯門時代。1932年,是經濟大蕭條之后的羅斯福時代,美國出現了住房建設和金融危機,政府通過設立“聯邦住宅貸款銀行系統”(FHLB),并批準《住宅抵押貸款法》,成立了“房地產貸款公司”,形成了長久性的分期付款式抵押貸款市場。1934年,《國家住房法》通過并成立了“聯邦住宅管理局”(FHA)和“聯邦儲蓄貸款保險公司”(FSLIC),組建“互助組織”,負責對個人的抵押貸款保險。為解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1937年,通過了《公共住宅法案》,設立“聯邦平民房屋建設總處(USHA)”,為平民提供低租金住房。1949年,杜魯門政府修訂了《國家住房法》,提出“居者有其屋”的住房目標,通過興建公共住宅單位解決大多數人的住房問題。
(2)肯尼迪與約翰遜時代。1961年,肯尼迪政府發表國情咨文《住房和城鎮發展計劃》,提出三個目標:更新和規劃城市、給全國人民體面住房、鼓勵發展建筑業。并通過提供“低于市場水平利率”的貸款計劃,鼓勵私營金融機構向市場提供貸款。1965年,約翰遜政府的“租金增補”計劃,將低收入家庭住房支出的比例進行限制。1968年,出臺了新住房貸款計劃,鼓勵私人開發商低利率貸款,聯邦政府給予貼息?!蹲》颗c城市發展法》頒布后,住房與城市發展部(HUD)正式成立。
(3)尼克松與福特時代。1969年,尼克松政府先后實施了“自置居所計劃”和“租賃住宅計劃”,但收效甚微。1970年,國會通過“緊急住宅融資法案”,成立“聯邦住宅貸款抵押公司”開辟二級市場。后來,福特政府提出“社區發展補助計劃”,將住房建設、都市重建和其他住房資助計劃合并,重新分配資金。
(4)里根與布什時代。里根為了減少政府財政壓力,提高租客承擔租金的能力,降低政府確定的“公平市場租金”標準。于1987年推行稅制改革和“低收入階層住房稅金信用計劃”,對給低收入人士提供住房的項目提供稅收優惠。1990年,布什政府出臺“國民可承擔住宅”法案,通過擔保和信用證明方式為租客提供幫助,并加強地方政府和非營利性社區在住宅開發中的作用。
(5)克林頓與小布什、奧巴馬時代。1997年正式出臺了“多成員家庭資住房改革及承受能力法案”,新增45億美元資金用于保障住宅單位和個人利益,同時也為1999年以后逐步改革由FHA提供保險的抵押貸款體制創造條件??肆诸D時代,改革住房與城市發展部(HUD)的職能,在削減聯邦政府對住房有關預算的同時,將執行住房計劃的職能逐步轉交給各州和地方政府。同時,提高各州所得的稅金信用人均標準,從1.25美元提高到1.75美元。2000—2004年,全美提高房地產稅收入比例。針對房屋購買和出售的差價,美國一些州政府專門設計征收房地產增值稅,規定自住房住滿兩年以上出售可以享受大幅度增值稅減免政策,投資房則不能享受相應的增值稅減免政策。
2、房地產金融機構與運作體制
20世紀60年代以來,隨著美國住房抵押貸款機制和房地產證券化機制的應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逐步完善,推動了美國房地產市場的迅速發展。一級市場就是直接發放貸款的市場,機構主體包括儲蓄貸款協會、商業銀行、互助銀行、人壽保險公司等。不同金融機構的主體職能又存在區別。儲蓄貸款協會(SLs)是以吸收儲蓄存款、發放抵押貸款為主的專業性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美國范圍最廣的金融中介,主要提供短期信用和商業貸款?;ブy行是存款人共同所有和經營的互助組織,主要是提供抵押貸款。人壽保險公司的保費較為穩定,逐漸成為抵押貸款的主要資金來源。二級市場是出售抵押貸款的市場。由于有一級市場的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二級市場運作更加順暢。目前美國房地產金融二級機構主要有聯邦國民抵押協會(FNMA)、政府國民抵押協會(GNMA)和聯邦住宅貸款抵押公司(FHLMC)。其主要作用是加強抵押貸款的保證、收購抵押貸款組群、授權機構發行抵押債券或自己發行抵押債券、支付貸款利息等。美國房地產的一級市場、二級市場、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共同構成完整而統一的市場體制。
除此之外,美國房地產金融管理機構也發揮著重要作用,主要包括通貨監理處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其職責是對銀行體系和貨幣政策進行監管。同時,為了鼓勵購買自有住宅,還創立了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系統、聯邦儲蓄貸款保險公司和聯邦住宅管理局,對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擔保。
3、風險防范體系
關鍵詞:上海市;房地產金融;風險防范;最優政策
一、 上海市防范房地產金融危機的最優政策選擇
1. 對上海市當前房價趨勢的判斷。我國當前各種“擠泡沫”的政策措施已基本奏效,房價已經呈現穩中有降的態勢,房地產市場局部過熱、房價普漲的態勢得到了初步的遏制。對比歷年量價波動的情況可見,當前上海房地產市場可以用“量價齊跌”來描述,表明上海市場并沒有能夠脫離全國大環境走出特立獨行的行情,而是受全國房地產市場的系統性影響比較大。在未來一段時間,如果我國繼續保持宏觀經濟管理政策不變、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不變的情況下,根據我們的研究,可以肯定全國房價將持續回落,而上海市房價受上述因素的影響將會更大更顯著,總體趨勢是持續向下,由此形成了上海市房地產金融風險的導火索。
2. 保持房價穩定是當前的最優政策選擇?;谏虾J蟹績r將持續下跌、房地產金融風險加劇的現實狀況,我們必須提前做好防金融風險的準備工作。目前有三種策略供選擇:一是任由房價緩慢下跌到合理價位再救市;二是加大擠泡沫力度讓房價快速下跌到合理價位再救市;三是采取較為靈活的短期和長期反金融危機措施以維持房價大致穩定。
策略一的優勢在于,由于房價下跌速度緩慢,短期不會出現大規模的斷供,從而不會造成大量銀行個貸的不良貸款。
策略一的劣勢也很明顯。①樓市將陷入長期低迷。因為要保持房產市值高于房貸余額,房價的下跌速度必須非常緩慢,要使房價恢復正常合理價位將需要長達上十年時間,在此期間新房銷售將受重創,樓市將陷入長期低迷,從而拖累整個經濟的發展。②金融危機爆發的可能性大。既然有不正常的高價,同樣會有不正常的低價,在樓市不斷向下尋找合理的支撐價位時,房價將可能跌破市值引起恐慌,金融危機將不可避免。③救市成功的可能性小。房價長期下跌后即使政府出手救市,效果也難預料。從證券市場表現來看,歷來政府出手救市都只能暫時奏效,最終難以逆轉市場的大趨勢。因此在經歷長期緩慢下跌之后,政府救市政策的成功可能性較小,失敗的風險很大。
策略二如果奏效將是最理想的,其優勢在于:盡管房地產市場和金融市場短期將面臨較大的問題,但災難時間很短,在政府強有力的救市政策之下,房價在一個合理價位迅速穩定。只要房價能穩定在市值大于個貸余額這個臨界點之上,斷供潮不會出現,個貸不良率不會攀升;同時剛需將帶動新房銷量回升,開發貸款也不會出現大量的壞賬。按照我國首付三成的情況來看,臨界點大概在購房款的40%,在此之上止跌都將不會造成金融危機。
策略二的劣勢在于,房價如果快速下跌將會形成強大的下跌慣性,很可能跌破臨界點從而引爆金融危機,此時政府救市成功的可能非常小。房地產市場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房價總是呈現單邊上揚和單邊下跌的趨勢,正反饋效應明顯。在泡沫較大的情況下房價暴跌趨勢一旦形成將很難控制,從而導致嚴重的金融危機。從歷史上看,無論是在日本金融危機中,還是亞洲金融危機以及次貸危機中,房地產市場都明顯表現出這個規律。
由于上海房地產市場在前期屬于典型的過熱地區,經過多年的上漲,尤其是近兩年上海房價的快速上揚累積了很大的風險,暴風驟雨的下跌將引發拋售狂潮,房價崩潰的時候所有人都會喪失理性,尤其是上海樓市中存在的大量投機者,將會大量拋售手中的房產,形成惡性循環從而導致樓價不斷下跌。在這種完全失控的非理性大跌中,政府的救市政策很難成功,爆發金融危機的可能性很大,因此策略二的風險更大。
策略三的優勢在于:①不會有斷供潮。從當前看已經購房者不會斷供,從而銀行不會被迫降價出售斷供房,消除了房價猛烈下跌的一個隱患。②政策實施的難度不大。當前房價下跌幅度不大,十提出的收入倍增計劃甚至還使房價有上漲預期,此時適當放松擠泡沫的政策,出臺一些溫和的刺激政策,比如提高公積金的貸款額度,對剛需提供優惠貸款利率等,將能起到較好的穩房價的作用。
只要能夠維持房價穩定,就能充分發揮住房的居住與投資兩種功能,滿足兩個群體的需求。作為一種投資品,只有存在保值增值功能的情況下才有市場,穩定房價符合這一群體的需要;而下跌通道中只有在確信房價已經穩定,剛需才會出手消費,因此在當前情況下,只有維護房價的穩定才能化解房地產金融風險。
此策略的不足之處在于,當前房價處于高位,偏離剛需的承受能力較多,在一段時間內新房銷量將停滯不前。避免房地產金融危機是當前的首要矛盾,在貸款余額中個貸相比開發貸款占比更高,因此首先要防范斷供導致的金融風險問題。而且只要剛需真實存在,房價穩定下銷量肯定會上去,由此可見本策略成功的關鍵在于解決好開發商的問題。在短期銷量難以擴大的情況下,處理好住房開發的節奏問題,保證開發商不盲目屯地盲目開發,改為減少開發盡量消化庫存才能避免降價競銷的局面,就從開發商的角度消除了爆發嚴重的金融危機另一個隱患。
權衡策略三的利弊得失,總體來看防范金融風險的優勢明顯,不足之處也好彌補,可操作性強。
綜合以上三種策略的分析發現,策略三是當前的最優選擇。只有保持房價的基本穩定,大規模的斷供和爛尾樓導致的房地產金融危機才能避免。
二、 上海市防范房地產金融風險的短期應急措施
盡管房價下降有系統性特征,但是由于住房存在區域性的特點,即使在全國房價回落態勢下,只要措施得當操作及時,依然能夠穩定上海市的房價。防范房地產金融風險的舉措可分為短期應急措施和長期防范機制。前者是指在風險苗頭出現時穩定房價的重要措施,特點是政策實施后短期即可較為有效地刺激市場需求,增加購買力,提振市場信心,穩定房價;后者是指從政府監管的角度來防范金融風險,特點是偏重宏觀層面和長效機制。
2012年2月上海出現了“持有長期居住證滿3年家庭可購二套房”的“限購松綁”風波,但是當前情況與年初已經有了很大不同,房地產市場量價齊跌已經發出了較強的金融風險提示信號,此時整體調控政策應該進行適應性微調,采取必要措施來昭示政府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意圖。盡管十期間住建部再次申明“暫時還不想放松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但是要提早樹立應對金融危機的思想,預先儲備應急政策。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儲備應急措施,在適當的時候結合具體情況推出。
1. 及時調整土地供應政策。從歷史上看,土地供應量與房價都有著密切關系。從2005年、2006年全國土地供應下降,開工建設量減少,2007年房價出現暴漲;2009年土地供應量負增長,2010年房價大幅上漲。這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市場供求的基本規律。盡管影響房價的重要因素很多,但房地產市場比竟也是一個市場,供給定律和需求定律也將在房地產市場中得以體現,因此我們相信,適當減少土地總量的供應,將能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穩定房價。
調整土地供應政策,從現在就應該開始實行。適當減少土地總量的供應,引導開發商以去庫存為當前的工作重心;減少上海市中心區域的土地供應,盡量增加周邊地塊供給,以較低的平均房價引導和滿足剛性住房需求。通過減少供應穩定房價、刺激剛需提高交易量的雙重手段,能較好地達到穩定房價、提高交易量以防范金融風險的目的。
2. 為剛需提供購房補貼。借鑒次貸危機中的措施,必要的時候對剛性需求提供一定的貨幣補貼,同時降低印花稅和給予部分個貸貼息等,能夠提高剛需的購買力,促進住房消費。另一方面,降低營業稅和契稅等以減輕交易成本,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樓市供需兩旺。這一措施也許對下跌中穩定房價效果不顯著,但是對促進剛需購房以提高成交量,消化商品房庫存以降低開發貸款的不良率有著重要的積極意義。
3. 處理好保障性住房對商品房的擠出效應問題。保障房尤其是經適房和公租房對商品房存在著較大的擠出效應。在當前房價存在較大下行壓力的情況下,如何處理好兩者的關系,有必要重新調整戰略部署。
采用收購的方式完成保障房任務能夠一舉兩得。既滿足保障房的建設任務,又解決了沖突的問題,促進了商品房市場的良性發展,因此目前的最優選擇應該是暫緩建設公租房、廉租房等,暫時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適當時候再購買商品房作為保障房。
問題是收購的保障房要合理:價位、地段、數量等都要合理。不僅要考慮收購時以上因素合理,還要考慮到未來管理上的便利性和低成本要求,因此在收購的用途上,宜以公租房為主,廉租房為輔,適當配以經濟適用房。
從收購時機上考慮,目前也可以少量購買,目標是完成中央的任務和兌現政府承諾;在需要政府出手救市的時刻再出手進行規模收購。從解決金融危機的角度看,收購的目標應該是那些貸款未還清、銀行強制收回準備拍賣的住宅,這樣能夠最大限度地減輕金融危機的沖擊力,最大化收購資金的效用。
從收儲資金來源上看,目前可以動用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進行收儲。上海利用閑置住房公積金收儲保障房已經取得了一定的經驗,在保障本金安全和一定收益的情況下,適當擴大閑置住房公積金收儲保障房的數量,尤其是收購一手房房源,既能解決資金閑置問題,又能解決房地產市場資金饑渴和滯銷的問題,達到多贏的格局。
在需要規模收儲的時候,土地出讓金和政府基金等凡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都可以用于收儲保障房。另外還要制定一些優惠政策,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動員社會資金積極參與到這個重大舉措中來,實現既防治金融危機,又解決住房困難的問題,解決社會資金投資渠道不足的問題,達到一舉多得的功效。
4. 可適時重啟購房入戶政策。上海戶口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有著很高的含金量,購房入戶曾經是啟動上海房地產市場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重啟這一政策,必能在關鍵時候發揮出重要而深遠的作用。一方面能夠拉動巨量資金流入上海房地產市場,消化庫存商品房,有效穩定房價;另一方面能夠解決大量老百姓關注的戶口問題,提高上海的凝聚力,使人們的生活更有奔頭,因此這項政策不僅可以成為刺激房地產消費和防范金融風險的權宜之計,而且還能順應戶籍制度改革的需求,達到一舉多得的效果。
三、 防范房地產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
防范房地產金融風險,除了短期的應急措施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外,最主要的還是依賴于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制度建設,做好防范金融風險長效機制的基礎性工作。
1. 加強對開發商的監管防范金融危機。一要強化對“四證”的審查把關。為防止開發商資金鏈斷裂而造成爛尾樓,首先要在招拍掛環節嚴審開發商資質,減緩開發商拿地速度,加強開發過程的動態監控,及時掌握開發商的資金狀況;對“四證”不全的不準發放住房開發貸款。二要強化對開發企業資質的審查把關。對一級、二級企業要重點支持,限制對三級以下企業發放開發貸款。三要加強對自有資金的審查把關。強調企業凈資產應達到項目總投資的30%,單個項目自籌資金達到項目總投資的35%。當然,對于開發商的正常合理資金需求,應該協調銀行盡量予以滿足。
2. 完善上海的個人購房貸款征信系統。從2005年7月份開始,上海各家銀行已全面啟用了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從此個人貸款中異地購房、多套購房及欠款失信記錄等可實現全國聯網。銀行通過查詢此系統可客觀判斷貸款人的貸款歷史和還款能力,做出是否放貸的決定,并切實操作多套購房利率,從而有效控制個人房貸風險。但是由于這一征信體系還無法客觀統計貸款人的收入水平,目前就做到真實反映貸款人還款能力還不現實,因此如何彌補這一缺陷就成為當前防風險的重點。
首先要詳細了解核實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職業、收入狀況以及穩定性,確保借款人有足夠的收入來保證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第二要約見借款人,當面核實有關情況,由借款人當面對借款合同等重要資料進行簽字蓋章。對職業及收入狀況穩定、有足夠的還款來源、個人資信狀況良好的借款者,應作為重點支持的優質客戶群體;對于信息不符的異常客戶,應提高貸款利率或者拒絕發放貸款,并加入征信黑名單。第三,對于購買商用房、商住兩用房、購買第二套以上住房用于投資投機的,在審查其第一還款來源時更應嚴格和慎重,嚴格執行限購政策,并提高貸款利率。第四,嚴格審查購房人的資質,打擊開發商自買自賣欺騙銀行的違法行為,嚴格控制投機性購房,排除金融地雷的隱患。
3. 積極解決土地財政的難題,加快轉型升級步伐。土地財政推高房價泡沫,無論在全國還是上海,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只有從根本上規避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才能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可持續發展。從上海市的具體情況來看,上海的優勢顯然不在房地產市場,而在于已經形成的人才優勢、技術優勢、產業結構優勢、區位優勢等。如何加快轉型升級的步伐,將這些優勢放大,把這些優勢轉化為政府財政收入,才能規避當前的土地財政問題,從根本上將房價收入比控制在一定合理范圍,既讓老百姓有良好的居住條件,同時政府也有穩定的稅源。
4. 強調三成底線的按揭制度。強調住房抵押貸款的首付成數不得低于三成。只有嚴守這個三成底線,才能保證在未來萬一泡沫破裂的情況下不至于造成大面積斷供問題,同時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帶來的房價泡沫。美國的次貸危機和日本金融危機中,教訓最為深刻的就是幾乎零首付所導致銀行系統異常脆弱性帶來巨大損失。
5. 暫緩推出房地產稅。如果現在推出美歐的持有征稅制度,也許能夠改善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但是毫無疑問將對目前的樓市構成致命打擊,將直接導致房地產金融危機的爆發。而如果倉促推出一個不痛不癢的方案使房產稅增收范圍過窄,稅率過低,將無助于改善政府收支狀況,也無助于擠壓房價泡沫,反而失去了未來在這兩方面的主動權;暫緩推出房產稅,保持當前一定的輿論壓力,則既能對樓市投機構成壓力而抑制泡沫,也不會對房價下行形成實質性壓力,根據未來房地產市場的具體情況再決定推出合適的房產稅,無疑能掌握更大的主動權。
6. 構建住房貸款管理預警監控系統。(1)建立風險預警機制。依靠信用管理系統平臺,建立反應靈敏的預警機制,實現對房地產信貸運行的全過程監控,將高風險不良客戶列入“黑名單”。(2)加強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操作和假按揭行為,加強對“假按揭”事件的處理動態,對開發商采用虛假手段惡意騙貸行為必須及時動用法律手段追索債務。對銀行內部人員參與串謀騙貸的,要嚴肅追究其責任。(3)加強房地產資金封閉式管理。對勘察設計、建材采購、民工工資支付項目等資金嚴格管理,防止抽逃和挪用資金;項目完成后,銷售收入也實行全封閉管理,確保銷售收入按比例優先歸還貸款。(4)繼續加大住房不良貸款的處置工作,創新解決不良貸款的手段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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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號:71103121)、浙江省杭州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項目號:C12YJ03)、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項目號:2011EJL002)、上海市教委科研創新課題(項目號:12YS106)階段性成果,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項目號:CXJJ-2009-305)。
【關鍵詞】 房地產金融 信用風險 資產證券化
1. 我國房地產金融風險分析
1.1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分析
1.1.1金融政策影響房地產市場。2003年至2008年上半年,對房地產市場調控采取的是較為趨緊的金融政策,2008年下半年是以刺激住房消費為主的金融政策,但這些政策調整滯后于房地產市場自身調整,2008年在房改以來房地產市場首次出現不景氣,一是成交量下跌幅度較大,二是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出現逆轉,三是房地產資金來源結構發生較大變化。
1.1.2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單一。房地產作為資金密集型行業,對銀行信貸資金有著巨大的依賴性。在我國房地產投資資金來源中,50%以上依靠銀行貸款,雖然我國已經建立了銀行信貸、股權、信托等多種融資體系,但是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渠道仍然主要依靠銀行貸款,商業銀行實際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運行的全過程,是房地產市場各參與主體的主要資金提供者,要承受伴隨著各個環節的市場風險。
1.1.3投資性買房誘發價格泡沫,導致房地產信貸抵押品價值不充足。上漲過快的房價刺激房地產投資行為和投機行為。尤其在其他投資渠道不暢的情況下,大量社會資金為實現保值增值,轉向購房投資。而投資性買房屬于不真實的購房消費,本質上是住房價值循環中多余的環節,但由于炒作,投資或投機行為會進一步不合理地推高房價。
1.2 法律風險分析
由于我國與房地產金融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所以嚴重影響了我國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金融的規范發展及安全運行。房地產市場的許多問題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指導。在房地產市場中.消費者相對而言處于信息缺乏的一方,同時又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在市場博弈過程中處于不利地位。
法律制定落后于市場的發展。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要依靠強大的法律體系。目前我國有關房地產抵押貸款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擔保法》,但有關住宅抵押貸款方面的規定不詳細這就有礙于銀行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同時我國尚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投資基金法》,因此無法以法律的形式將房地產基金的發起、設立、組織形式、治理結構等重要原則加以規定,房地產基金無法可依。
房地產金融缺乏完善的配套法規,嚴重影響我國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金融的規范和安全運行,因此,一是要完善《商業銀行法》、《合同法》、《建筑法》、《公司法》、《民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條文,增加有關房地產金融條款的法律條例,用法規的方式約束規范房地產開發商及個人的金融行為;二是建立健全有關房地產金融的法律法規,如制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管理法》、《投資基金法》、《違反房地產信貸管理辦法處罰條例》等一系列配套法規,明確規定開發商及個人的權利與義務,使企業和個人嚴格按照法規規范房地產貸款行為,認真履行還款職責,建立良好的銀企合作關系;三是嚴格執法,依法辦事。對于提供假資料、假資信、騙取貸款的開發商或個人,應立即停止貸款,同時通過法律手段,盡量挽回損失,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2. 防范房地產金融風險的措施及建議
僅就房地產金融運行自身來說,根據國際經驗和中國國情,可以主要通過抓住以下幾方面,來努力化解相關的金融風險。
2.1選擇符合企業發展的融資渠道
企業在選擇采取何種籌資方式時,要對各種融資渠道的風險、獲利等做好分析和計算,設計出各種不同的融資方案,對各種方案進行比較:第一,看其收益率是否會高于其投資成本;第二,其財務杠桿收益與財務風險是否能達到均衡。然后,根據企業的自身情況選擇一種最佳方案。項目不同,對融資需求的量也就不同,因此,房地產企業的項目融資并不能完全按照原有的資本結構中各種資金所占比例來進行,在指定多種方案的前提下,在房地產企業發展的不同時期、不同條件下選擇最佳的融資方式,滿足房地產企業發展的同時降低了投資成本,確保企業穩定快速發展。
2.2完善房地產金融的法律環境和信用等級評估系統
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的創新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要確保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穩定的同時保證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政府必須制定相關政策,無論是金融體系還是國民經濟出現壓力,都能保證相互平衡發展,比如金融體系出現問題時,政府更多地考慮如何保持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在不同情況下相關機構要做出相應的調整,以適應需求的變化。
當前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還不能直接投資于房地產,沒有制定相關法律來規定對其房地產基金的發起、設立等,因此,必須推出相關法律,以建立長期的投資基金組織。
2.3扶持房地產企業證券化發展
資產證券化也是解決房地產企業資金瓶頸的一個選擇。資產證券化是構建房地產企業融資資產流通市場的前提條件,巨額的房地資產經過證券化之后,就可以實現分割交易,極大地改善資產流動性。國外的房地產金融產品比較豐富,主要有債券憑證、抵押權證券、不動產所有權證券、受益憑證和不動產共同基金等,但并非所有品種都適合我國的國情,因此應根據我國現實情況,加快金融體制的改革和創新,盡快建立多層次的市場體系。此外,政府應對房地產證券化予以扶持,一方面政府金融機構參與債權的二級市場交易,為債權的流動提供擔保;另一方面對不動產投資基金給予某些稅收的優惠支持,如免征投資者房地產證券利息所得稅,政府可給予政策支持,從稅收和法規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推動房地產證券化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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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黃慧.銀行利率變動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價格理論與實踐,2008.
關鍵詞:房地產金融;融資渠道;制度建設
一、我國房地產金融風險的成因
(一)房地產業融資結構不合理
我國房地產開發資金構成與國外相比呈現出以下特點:企業自有資金不足、過分依賴銀行貸款。房地產企業在資本市場中融資渠道非常狹窄,僅僅限于股市融資,債券市場對于中國的大多數房地產開發企業是關閉的。近幾年,由于利潤的誘惑吸引了眾多企業涉足房地產市場,但真正能達到上市融資標準的企業數量很少。大多數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是銀行貸款。單一銀行體系支撐著我國整個房地產金融。全國房地產銀行貸款依賴水平在50%左右,而部分大型城市開發商對銀行信貸資金的依賴程度已高于80%。銀行實際上直接或間接承受了房地產市場各個環節的風險,一旦房地產市場中某一環節出現問題,風險會向銀行傳遞,帶來逾期貸款和呆滯資金。由于我國金融市場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間接金融在整個金融市場中還占絕對地位,而資本市場等直接金融發展卻相對落后,同時國有商業銀行本身改革還不到位,導致了我國房地產融資渠道單一的問題。房地產金融與房地產業相互依存,二者的風險具有共生性,而我國的房地產業對銀行信貸的高度依賴性使這種共生特征愈加突出。限制房地產業發展的宏觀調控政策頻出,銀行將會因客戶的大量違約而陷入資金流動性困境。
(二)房地產金融創新緩慢
目前,我國政府對房地產金融實行嚴格的利率管制,界定了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的范圍,使房地產金融創新發展的空間受到限制。在我國,房地產金融工具品種少,房地產融資渠道狹窄,銀行面臨的流動性風險日益突出。另外,房地產消費信貸剛剛起步,貸款品種相當匱乏,無論是貸款乘數、利率水平,還是貸款還款方式,都比較單一,難以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要,阻礙了該業務的拓展。尤其是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發展緩慢,這就更提不上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了。在我國,由于居民收入過低而無力承擔貸款中比例過高的首期付款,缺乏對償還能力的預期,貸款還貸年限過短,利率檔次過高,還貸方式單一,抵押品保險機制不健全等方面原因,使得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還未得以改善。
(三)房地產金融法制建設滯后, 監管和調控體系不完善
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法規不夠健全,法制建設滯后。例如,雖然已出臺了一些涉及房地產抵押貸款的法律,如《民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但總的來說住房消費貸款運作的法律環境不夠完善,有些法律缺乏可操作性,特別是作為住房消費的重要形式即住房按揭貸款,更是缺乏法律方面的保證,這不利于房地產金融的進一步健康發展。同時,房地產金融也缺乏有效的監管體系,除《商業銀行法》中有關銀行設立和資金運用規定外,對房地產金融機構的管理尚無一個明確的專門機構,房地產金融業務的有關規范也亟待制定。
(四)房地產金融運作欠效率, 資金投向結構不合理
由于我國房地產金融機構不健全,缺乏科學、合理、規范的經營,使得房地產市場資金的配置效率低下。加之我國金融體制本身的非市場化特征,金融資源并非完全按照市場規律進行配置,阻礙了社會資金向房地產金融領域的流動,受系統內資金供應者的經濟狀況和儲蓄率的制約,融資數量有限,難以滿足房地產龐大的資金需求。而另一方面,房地產資金的投向結構卻不夠合理,商業用房的投資增幅高于住宅投資,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入不足,導致房地產市場出現總量相對不足的結構性失衡。既使得真正有居住需要的、占社會人群大多數的中低收入居民的有效需求得不到滿足,又造成房地產商盲目開發,出現房地產供給的結構性過剩,空置率居高不下,資金流通鏈條斷裂。
房地產行業的資金密集性特征決定了其實質上是一個準金融行業。近二十年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顯示,房地產業和金融業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持、共同發展的,房地產市場的起伏與房地產金融及相關政策變動密不可分,中國房地產行業的問題一定程度上是房地產金融的問題和房地產金融體系的不健全。因此,剖析中國房地產金融風險并提出防范對策,是深刻認識房地產市場癥結,化解房地產金融風險,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關鍵。
二、防范我國房地產金融風險的幾點建議
(一)拓寬房地產融資渠道
拓寬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的關鍵在于發展市場化的直接融資,即是讓投資者直接承擔產業風險的市場化融資,將過度集中在銀行系統的風險分散給全社會共同承擔。為此,應發展完善適合我國的房地產融資方式。將目前集中的銀行貸款融資轉展完善適合我國的房地產融資方式。將目前集中的銀行貸款融資轉化到銀行貸款、房地產信托、住房資產證券化等多種融資渠道模式,以擴充開發企業和購房者的融資渠道,這是化解房地產金融風險的必由之路。在成熟的房地產金融市場上,房地產開發和個人住房貸款的融資不僅有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兩種基本形式,而且在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一級市場以外,存在發達的證券化二級市場。在這個二級市場上,各種金融創新產生了層出不窮的房地產金融工具,包括投資基金、信托證券、指數化證券等。通過各種投資者在房地產金融市場上對證券化金融資產的自主購買, 二級市場把集中于房地產信貸機構的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有效地分散到整個金融市場的各種投資者中。
(二)加強國家的宏觀調控和引導, 完善房地產金融的法律環境
建立健全房地產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是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的重要前提。我國相關法制建設的滯后加大了房地產金融風險的防范難度,銀行為確保信貸質量,不得不提高貸款條件,在相當程度上阻礙了房地產業的發展。必須加強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宏觀控制,根據國內國際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房地產金融市場不斷發展的法律、法規, 保證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有效控制房地產金融風險,為房地產金融的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加強房地產金融風險防范的制度環境建設
房地產金融是一個比較特殊的金融領域,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有專門的金融監管部門對其實行風險監管。我國目前住房金融才剛剛起步,自我約束機制還很不完善,住房金融的潛在風險很大,單一的央行監管模式難以適應現時金融監管的要求。因此,我國有必要建立起包括央行、銀監會、審計、房管、行業協會在內,多元化、全方位的房地產金融監管體系。
(四)建立個人及企業信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