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研究》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切勿一稿兩投。投稿時必須注明該文稿是否已在非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或在學術會議交流過,或已用其他文種發表(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方可投稿),此三種情形不屬于一稿兩投。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對知識產權基本理論進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探討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趨勢和方向。
Ⅲ、各級標題均左頂格,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一級標題通常為“1”,二、三級標題編號為“1. 1”,“1. 1. 1”……數字間用下圓點相隔,一般不采用四級標題。 標題末不用標點符號。
Ⅳ、正文格式和結構學術論文、研究報告類分為:引言、材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4個部分。各層次的編號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
Ⅴ、摘要是對“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是用于概括與揭示論文主要信息的,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論和意義等,或者是研究目的、主要觀點、論證過程、結論等。
VI、本刊按國家標準編輯,要求來稿有較高的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包括正確使用國際法定計量單位及其符號。
VII、作者簡介在稿件首頁頁腳:姓名、工作單位全稱及職務(職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下轄的市、縣)的地名、聯系電話(可放入稿件末尾)、郵政編碼。
VIII、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IX、參考文獻一般不少于4篇,必須是公開發表且在文中確實引用的專著、期刊文章、論文集文章、學位論文、技術標準等,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編號。
X、基金課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是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項目或攻關項目,應在文題頁左下角橫線下注明“基金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