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鍋爐》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來稿應遵守學術規范,保證原創性、科學性;無涉違法違紀現象;作者署名須無爭議。本刊不接受在其他報刊雜志、專著、論文集等公開出版物上已發過的文章。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工藝、鍋爐技術、事故分析及運行、無損檢測等內容。
Ⅲ、標題簡明扼要,中文標題一般不宜超過18個字,英文標題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如果標題語意未盡,則可用副標題。
Ⅳ、引言:概述與本文立題相關的有關報道及當前存在的問題,重點說明本研究的理論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闡述本文的目的,簡述立題調研、文獻分析,以及查閱方法、結論等。
Ⅴ、若文稿中含有數學公式、表格、曲線圖及其它圖表,請用電腦制作相關內容,并務必保證其中的符號、數字、文字、圖線清晰、規范。文字橫向排列,并注明頁碼。
VI、作者如對文章題名、責任者、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請在當頁用腳注表示;對于文章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請用“注釋”方式置于文后,序號用帶“[]”的阿拉伯數字表示,連續編號。
VII、所投文稿必須附寫200字以內的中文摘要和3—5個關鍵詞,文中計量單位和文后參考文獻格式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VIII、來稿論文書寫順序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英文題名(與中文一致),英文作者及單位,英文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IX、同一文獻反復引用者,用在正文中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標注;正文中引用的參考文獻有兩位作者時中間用“和”連接,有三位或以上作者時用第一作者加“等”。引用外文文獻時只用作者的姓。
X、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先錄用和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