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學院學報》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稿件文責自負。編輯部有權(quán)對來稿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
Ⅱ、標題字數(shù)在20字以內(nèi),具備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英文)、正文、參考文獻、基金項目、作者簡介等格式。
Ⅲ、要應能客觀準確地表達文章的主要觀點。中文摘要約200字,關鍵詞應選取能表達論文中心內(nèi)容、具有實質(zhì)性意義和檢索價值的名詞或名詞性詞組3-5個,并隨附英文題目、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
Ⅳ、正文中出現(xiàn)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qū)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Ⅴ、表格設計要合理,推薦使用三線表。所有的圖表在文中相應部分應提及。圖表內(nèi)容用中文表述,提供的圖片要清晰。
VI、稿件的注釋是作者對標題和正文中某一特定內(nèi)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須放置在當頁地腳注釋序號與文中標注序號相一致(文中標注序號用上標),一律用阿拉伯數(shù)字加圓圈標注:②……
VII、參考文獻應按在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編號,并在文末按順序著錄。文獻作者3名以內(nèi)全部列出,4名以上則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作者書寫時,姓前名后,名用縮寫,不加縮寫點。
VIII、不同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阿拉伯數(shù)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注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shù)字,各工作單位之間以分號隔開。
IX、基金項目獲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產(chǎn)出的文章和國家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究論文,請在篇首頁下方以“基金項目”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nèi)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X、切勿一稿多投,作者在1個月內(nèi)未收到本刊用稿通知,可自行處理。一個月內(nèi)不得申請退稿,否則后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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