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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實踐調查報告8篇

時間:2023-01-11 1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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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實踐調查報告

篇1

市場調查報告是經濟調查報告的一個重要種類,它是以科學的方法對市場的供求關系、購銷狀況以及消費情況等進行深入細致地調查研究后所寫成的書面報告。其作用在于幫助企業了解掌握市場的現狀和趨勢,增強企業在市場經濟大潮中的應變能力和競爭能力,從而有效地促進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市場調查報告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按其所涉及內容含量的多少,可以分為綜合性市場調查報告和專題性市場調查報告;按調查對象的不同,有關于市場供求情況的市場調查報告、關于產品情況的市場調查報告、關于消費者情況的市場調查報告、關于銷售情況的市場調查報告以及有關市場競爭情況的市場調查報告;按表述手法的不同,可分為陳述型市場調查報告和分析型市場調查報告。

與普通調查報告相比,市場調查報告無論從材料的形成還是結構布局方面都存在著明顯的共性特征,但它比普通調查報告在內容上更為集中,也更具專門性。

二、市場調查報告的格式與寫法

市場調查報告的內容結構一般由如下幾部分組成:

(一)市場調查報告的標題

標題是市場調查報告的題目,一般有兩種構成形式:

市場調查報告標題公文式標題,即由調查對象和內容、文種名稱組成,例如《關于2002年全省農村服裝銷售情況的調查報告》。值得注意的是,實踐中常將市場調查報告簡化為調查,也是可以的;

市場調查報告標題文章式標題,即用概括的語言形式直接交待調查的內容或主題,例如《全省城鎮居民潛在購買力動向》。實踐中,這種類型市場調查報告的標題多采用雙題(正副題)的結構形式,更為引人注目,富有吸引力。例如《競爭在今天,希望在明天全國洗衣機用戶問卷調查分析報告》、《市場在哪里天津地區三峰輕型客車用戶調查》等。

(二)市場調查報告的引言

引言又稱導語,是市場調查報告正文的前置部分,要寫得簡明扼要,精煉概括。一般應交待出調查的目的、時間、地點、對象與范圍、方法等與調查者自身相關的情 況,也可概括市場調查報告的基本觀點或結論,以便使讀者對全文內容、意義等獲得初步了解。然后用一過渡句承上啟下,引出主體部分。

篇2

集中實踐環節是對學員們兩年學習經歷的總結,是將所學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的具體體現,也是知識向能力轉化的體現。望同學們能夠認真梳理所學知識,從生產實踐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切實為本地區生產技術的提高和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獻計獻策。

管理類專業的集中實踐環節包括社會調查和畢業作業兩部分。

一、社會調查

(一)社會調查的目的

社會調查是素質教育的重要方面,是教學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它不僅要求學生對所學知識和技能進行綜合運用,并使學生進一步獲得從事管理工作、生產技術工作等的初步訓練,對增強學生畢業后的工作適應性,提高實踐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社會調查的程序及要求

社會調查要求學員深入并參與當地的鄉村、鄉鎮管理和生產實踐中,了解當前管理和生產狀況,針對現實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和研究,并結合所學理論知識對掌握資料進行綜合分析與判斷,提出切實可行的能夠改進生產與管理的意見和建議,最終完成調查報告(即畢業作業)。

第一步,選題

①選題一般實行教師指導與學生自選相結合的辦法,原則上一人一題。如果確實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綜合性課題,必須明確分工,必須注明每位學生獨立完成的部分,保證各自獨立完成所分擔的部分,杜絕抄襲、等弄虛作假行為。 ②選題一定要依據當地的農業生產及管理現狀,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既要符合本專業教學計劃要求,又要滿足個人興趣或社會熱點問題追蹤,同時要切實可行。題目不宜過大。

③要緊密聯系實際,應盡可能選擇與本地區、本行業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與本單位、本崗位實際工作相結合的現實問題,鼓勵從現實需要出發,分析、研究和解決具有一定實用價值和指導意義的實際問題,或者研究管理現狀和發展趨勢等。

④選題要鼓勵學術創新,避免選擇已經完全得到解決的常識性問題;選題范圍既要與課程實踐、社會實踐的內容相關聯,又要避免重復。

第二步,選點

調查地點一般可選學生所在鄉鎮或鄉村,應就近安排,調查應取得當地領導的支持。應事先將調查提綱提交對方。社會調查不能等同于平時的工作,它是有

計劃、有目的地安排的教學活動。

第三步,制訂調查方案

調查方案是社會調查的行動綱領或指導性文件,它規定著調查的方法、內容和步驟。大致包括調查目的、調查對象和調查單位、調查項目(即調查內容)、調查時間、調查方法(可采取在鄉鎮經濟管理部門或村、鎮政府部門實習、實地綜合考察、訪談、問卷等形式。要求掌握社會調查的基本方法,會設計問卷,能組織座談會。)等,也就是要解決為什么要調查、向誰調查、調查什么、如何調查等問題。注意,調查要有明確的目的和實習筆記。

第四步,實施調查過程

根據調查方案的規定就可以實施調查過程了。這一階段就是將調查方案付諸于實踐的過程,是社會調查的主要工作內容。需要實習點領導和工作人員的大力配合,需要收集和查閱大量的文獻資料,也需要指導教師的及時指導與幫助。

第五步,查閱文獻資料和整理分析

了解國內有關主要期刊文獻,掌握查詢方法。掌握資料的整理和綜合分析方法。

第六步,撰寫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是學員生產實習的最終成果體現。報告依據內容、性質可分為專題調查報告(就一類事件或一項工作的調查分析)和綜合調查報告(對多方面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參加社會調查的學生應獨立完成調查報告,杜絕一切抄襲、剽竊行為。完整的調查報告包括:社會調查題目、參加時間、地點、方式、內容、過程、發現的問題、得出的結論(效果和體會或建議)等。

(三)社會調查的成績鑒定以學生提供的實習筆記、社會調查提綱、設計及收回的問卷、查閱和整理的文獻資料、座談會記錄、參加社會調查的態度等為依據,分為優、良、及格、不及格四等。

二、畢業作業

畢業作業即調查報告。旨在檢驗學生所學知識和理論的綜合運用能力,通過畢業作業,進一步培養學生的專業研究素養,提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升

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專業素質。

(一)畢業作業的寫作流程

選題——收集資料——寫作提綱——初稿——修改稿——修改稿 ——定稿(畢業作業的篇幅應不少于4000字)

(二)畢業作業要求:

1.要求學生在實事求是、深入實際的基礎上,運用所學知識,獨立寫出具有一定質量的畢業作業。即學員確實進行了認真的、與專業有關的調查工作,調查報告是獨立完成的;

2.畢業作業的形式:主要是調查報告,也可以是分析報告、學術論文等。 如果是調查報告形式:主要內容包括有社會調查題目、參加時間、地點、方式、內容、過程、發現的問題、得出的結論(效果和體會或建議)等。

3.畢業作業要觀點明確、材料翔實、結構合理嚴謹、語言通順、簡練、準確;敘述清楚、明白;數據、資料可靠;結論有理、有據。

4.定稿的畢業作業一律用A4紙進行文字打印,用統一的封面裝訂。統一裝訂順序為:封面、畢業作業評審表、畢業作業教師指導過程記錄表、中文內容摘要與關鍵詞、正文、注釋、參考文獻、畢業作業寫作過程記錄表、畢業作業評審與答辯記錄表、封底。省電大統一印刷封面、封底和各種表格。

(三)畢業作業的完成時間及格式要求(另發)

三、調查報告的寫作

1、什么是調查報告

A、調查報告就是在經過調查研究之后所寫下的關于被調查事物、人員、組織等等有關情況的報告。是一種常見的應用文。

B、調查報告的用途

⑴、為制定路線、方針、政策,指導工作,提供材料和事實依據;

⑵、反映下層情況,以便更好地貫徹執行方針政策和上級決定;

⑶、提供宣傳的典型,以便面上工作的開展;

⑷、為處理某個具體問題提供依據。

2、調查報告的特點

A、內容廣泛——重大社會問題、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正面的和反面的、歷史的和現實的、社會的和自然的等等,都可以作為調查報告反映的對象。

B、無嚴格的固定格式。

C、著重事實的陳述。

3、怎樣寫調查報告

A、觀點和材料要統一。尤其是觀點要鮮明。通常的辦法是:

⑴在文面上上使它顯眼一些,通常用把它作為標題。

⑵運用對比材料,突出事物之間的差異。

⑶運用統計數字和百分比。

⑷盡可能采用原始材料。

B、要分析研究,歸納材料。

C、語言要樸實、簡潔、準確(盡量不用“可能”“據估計”等)。

D、嚴謹的結構

⑴標題——要標明調查的對象和內容。如;《上游村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情況》?!队腊叉偲侯^村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調查》等。

⑵開頭——又叫“總提”或前言,一般交待調查的緣起、時間、對象等,有的還說明調查的范圍、方式、方法、經歷的時間和調查的結果等。

⑶正文——調查報告的主體部分。通常用能概括那一部分的內容的字樣作小標題。 ⑷結尾。如果覺得要定的內容在前面都寫清楚了,就不要另寫了。但有關情況還有必要作一個交待和說明的,就在結尾部分寫明。

(見示例)

四、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絕對不要相互抄襲。以免造成都不過關的慘況。

2、從自己最熟悉最能找到材料的方面著手,形成第一手材料,再在材料的基礎上形成觀點,然后擬定寫作提綱,再寫成4000字的初稿。10月12日交班主任老師。然后確定指導老師。

篇3

一、方式

本專業的社會實踐提倡采用多種形式,從當前的實際出發,采用社會調查方式,即由學生自主確定調查題目,報當地電大審核批準,學生根據題目開展調查活動,寫出調查報告(或體會)。

二、內容

電子商務專業的社會實踐必須具有專業特色,活動內容應當在電子商務系統的運用、管理和維護等范圍內。

三、要求

1.電子商務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社會實踐。

2.開展社會實踐的時間由學生自主安排,學生向所在學校(分校以上)提出申請,學校同意后,負責安排指導教師,實踐活動完成后,由學校組織評定成績。原則上在學生修滿最低畢業學分的60%以上時應完成社會實踐。時間不少于三周。

3.進行社會調查的學生要根據選題列出提綱(包括調查對象和調查內容),作好調查過程記錄。

4.參加社會調查活動的學生,根據調查結果寫出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的內容應包括:調查對象一般情況、調查內容,調查結果,調查體會。字數要求不少于3000字。

調查報告要求語言簡練、明確;敘述清楚、明白;資料、數據真實;結論要有理、有據。

5.以小組為單位進行社會實踐的,要明確小組成員的分工。原則上每人提交一份調查報告,如小組合寫,需在報告中附上每一位成員承擔的任務和完成情況說明,且字數須在5000字以上。

6.提交調查報告或項目報告時必須附調查過程記錄或活動記錄。

7.調查報告應自主完成,禁止抄襲,如有抄襲行為將視同考場作弊,取消下次補做機會。

四、考核與成績評定

1.考核內容

(1)社會實踐時的基本情況與表現;

(2)調查報告(或項目報告、工作總結等)的內容與文字表達。

2.考核標準

社會實踐成績原則上分合格和不合格兩等。

對于社會調查,調查過程記錄清楚完整,調查內容真實,完成調查題目指定要求者為合格;調查過程記錄清楚完整,調查內容真實,沒有完成調查題目指定要求者,如果能夠對調查過程進行認真分析并寫出體會者也為合格。凡調查過程記錄不完整,調查內容不真實者為不合格。

3.成績評定辦法

(1)由個人填寫鑒定表,由被調查單位或從事電子商務實踐活動所在單位簽署意見。

(2)調查報告(或項目報告、工作總結等)由兩人評定,其中一名應為被調查單位有關負責人。分校負責審核。

(3)初評不合格者,允許補寫一次。

4.調查報告(或項目報告、工作總結、模擬實驗等)經審核合格后給予3學分。沒有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未交調查報告(或項目報告、工作總結等)者不計學分。

五、時間安排和步驟

1.學員于前一學期的第16周填寫社會實踐資格審核表,學校通過學員自審、班主任審核及專業責任教師審核三個環節對學員參加社會實踐的資格進行審查。

2.學校于前一學期的第16周確定社會實踐指導教師,學員應及時與指導教師取得聯系。

篇4

【關鍵詞】調查報告 寫作教學 目標體系

調查報告是對某一事物或某一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后,將調查所得到的材料和結果,以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報告。[1]目前,對于調查報告寫作教學的研究較少,需要通過學習借鑒和實踐研究予以明確。

一、現狀:教學實際與課程標準脫節

調查報告屬應用類文本,在語文教學歷史上有著比較高的關注度。夏丏尊、葉圣陶合著的語文學習經典之作《國文百八課》中,將報告書作為重要內容專門編寫了一課,選兩篇調查報告作為例文,還指出:“報告書的閱讀和寫作已和現代生活分離不開,所以應當加以詳切的注意?!盵2]在不同年代、不同版本的語文課程標準(或大綱)中也能發現它的蹤跡。1941年的《小學國語科課程標準》“第五學年”有“書信、報告等實用文的分析寫作”[3]這一要求;1963年、1988年及以后的教學大綱中有“小學五年級:寫簡單的計劃、報告等應用文”的要求。由此可見,小學生能寫報告是語文課程設計者的共識。

但調查報告在現實教學中的處境卻是尷尬的。筆者在日常調研中,對區域內的部分教師進行了訪問,語文課中進行調查報告寫作教學的幾乎為“0”,對130名左右的小學高年級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結果是:調查報告的寫作是“寫得最少”和“最怕寫的”。調查報告在實際教學中形同虛設。

二、追因:寫作教學目標的缺失

調查報告為何在實際寫作教學中被擱置、被放逐?為何普遍達不到課程標準的“合格線”?這無外乎外部和內部兩個方面的原因。外部原因如寫作測評標準“文學化”的導向,“應用文只是個格式問題,沒啥可教的”的觀念影響。內部的原因更為關鍵,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分類不清。教師對文體本身感到陌生,不清楚調查報告究竟有哪些樣式,該如何分類;二是指向不明。教師對調查報告這個寫作樣式歸屬的教學板塊感到疑惑,教材中它出現在“口語交際”“習作”“綜合性學習”三個部分,那寫作教學究竟要教什么?寫作之前的調查活動要不要納入教學范疇?

這些問題的解決,必須以調查報告寫作教學目標的建構作為基礎。

三、借鑒:國外小學調查報告寫作教學參考

日本、美國、前蘇聯、德國、印度等國在語文教材中都編排了調查報告的寫作內容,其編排的形式和呈現的內容各具特色,日本和美國教材尤其突出。

1.日本:目標清晰、策略具體。

日本課程中,與“調查報告”高度相關的研究是以教育學者和實踐者野村芳兵衛為代表的“生活調查作文”。這項歷時八十年的研究,有“定位準、分類清”和“方法和程序明確”兩大特色(見表1)。其中,社會調查部分還緊扣語文的學科特點,把“語言課題”作為必選內容。[4]

表1:日本小學生活調查作文教材內容分類及舉例

我國小學語文教材中有關“調查報告”的內容也覆蓋了自然與社會兩大領域,但是內容的序列性不強,對難度的把握不準,如在人教版小學語文五年級下冊教材中出現的調查報告例文《關于李姓的歷史和現狀的研究報告》,難度過高,不好操作。蘇教版小學語文教材中,三年級下冊有調查學校綠化情況,六年級上冊有訪問家鄉名人這些內容,但在實際教學中,大多被當成狀物文或寫人文的寫作內容了。

2.美國:學生主體、綜合開放。

美國小學語文教材中的調查內容充滿趣味,他們強調將學生置于生活大背景中,啟發多元化思維,增強學生解決社會生活問題的實踐能力。

美國亞利桑那州小學語文六年級教材“調查”專題[5]

認知測試 通常一個月你收到或掙多少錢?你是怎樣花的?制作一個如下圖所示的餅圖。

知識拓展 (略。主要講許多郵購銷售的產品作了虛假廣告。)

深層閱讀 讀《花和雀斑膏》(小說),把作者的經歷和感受與你自己的體會進行聯想。

閱讀反饋 (略。要求學生回答從概括內容、推想觀點與評價文本三個維度提出的問題)

選擇練筆 為雜志寫一則郵購雀斑膏的廣告;看自己制作的消費餅圖,寫下自己新預算的概要。

日本和美國“調查報告”教材的呈現方式,都力求用案例作為調查報告的內容目標;用身邊事反映社會現象的方式設計思維發展目標;用結構化的問題明示寫作的過程目標。這些均為我們的研究提供了經驗。

四、建構:小學調查報告寫作目標體系設計

建構小學調查報告寫作教學目標,緣于一線教學的需求。以下是我們通過學習課程標準和相關文獻,結合課堂教學實踐,整理出的各學段調查報告類型、部分寫作內容和寫作教學總目標,以期為教師教學提供參考(見表2)。

表2:小學調查報告寫作教學參考標準·總目標

上表是教師在教學調查報告之前,選擇“教什么內容”、“教到什么程度”的一種參照,至于“怎么教”的實踐問題,我們還進行了操作化的建構,即借鑒SOLO分類理論①,開發寫作層級表體系(包括相關的寫作知識、層級表、案例和學生寫作升級策略)。課前,教師基于學情,預先制定A、B、C三個層級的評價表,選取與之相對應的多個案例。課上,教師先組織學生學習知識;再學習案例,通過比較和綜合,共同討論確定A、B、C層級的評價標準,給案例定級;而后模仿、內化,練寫片段。下一節課依據升級策略進行修改升級。教學中,我們不求“面面俱到”,堅持“一課一得”,下面以小學五年級的社會調查類型的報告寫作為例,介紹其總目標下“格式與規范”專項的層級表(見表3)和配套的案例。

表3:小學生調查報告“格式與規范”專項目標層級表

小學生語言調查報告(等級案例)

為了解小學生的寫作情況,我于2013年4月8日采用了網上問卷的形式,對常州市虹景小學五年級某班48名學生進行了調查。

1.20.9%的同學非常喜歡寫作文,60.5%的同學比較喜歡,16.3%的同學不太喜歡,2.3%的同學不喜歡。

2.有51.2%的同學能及時記錄下生活中的見聞與感想,58.1%的同學能經常積累好詞好句,65.1%的同學寫作前會先構思、列提綱,55.8%的同學寫作后會主動修改。

3.小學常用文體中同學寫得最多的:新聞稿占1.6%,倡議書占1.6%,看圖寫話占3.1%,書信占3.1%,寫人記事文占27.1%,兒童詩占0.8%,童話占2.3%,劇本占3.9%,解說詞占3.1%,寫景狀物文占16.2%,演講稿是0,日記占29.5%,讀(觀)后感占7.8%,調查報告是0。

4.同學認為寫得最少,甚至沒有寫過的:新聞稿占21.7%,倡議書占8.5%,看圖寫話占4.7%,書信占4.7%,寫人記事文是0,兒童詩占12.4%,童話占7.0%,劇本占14.0%,解說詞占3.1%,寫景狀物文占0.8%,演講稿占7.0%,日記是0,讀(觀)后感占0.8%,調查報告占15.5%。

分析及升級策略:這篇報告按照調查問卷的先后順序羅列了所有的統計數據,但缺少結論,對照層級表,此案例為C級??梢酝ㄟ^兩條策略進行升級:對數據進行篩選和合并,對數據集中反映的情況進行分析并形成結論。

(調查概述略)

1.喜歡寫作文的同學人數達到了調查總人數的81.4%。

2.通過問卷,可以知道有一半以上同學的良好習作習慣正在養成。其中,養成“寫作前先構思、列提綱”和“能經常積累好詞好句”這兩項習慣的人數最多。

3.日記是同學們寫得最多的一種文體,占29.5%;其次是寫人記事文,占27.1%;寫景狀物文寫得也比較多,占16.2%。這三種文體老師經常布置,所以寫得比較多。

4.同學們寫得比較少的文體依次是:新聞稿、調查報告和劇本,分別占21.7%、15.5%、14.0%。

通過調查,我知道因為老師經常布置寫日記、寫人記事文和寫景狀物文,所以這三種文體同學寫得比較多。

再分析:經過修改,這篇報告在運用數據時有了“加工”的意識,突顯了調查反映的問題,但結論部分過于草率,此案例為B級。

(調查概述略)

1.同學的寫作興趣較濃。調查中,81.4%的同學表示喜歡寫作,可見,大部分同學還是愿意寫作的。

2.能形成部分寫作習慣。通過分析調查數據,我發現所列四項寫作習慣,每一項都有過半的同學養成。其中,“寫作前先構思、列提綱”的習慣養成人數最多,因為平時訓練得比較多。

3.記敘類文章寫得多,而議論、應用類文章寫得比較少。通過調查,我發現近三成的同學認為日記、寫人記事類文章是寫得比較多的。而寫得最少的文體調查中,選擇新聞稿的最多,占21.7%。

基于以上調查,我認為我們平時的寫作,有些“偏食”了,偏向于寫人記事類,可能因為考試檢測中,這類文體比較多,所以老師反復訓練、教學。而對于議論類、應用類的文體我們寫得太少,甚至還沒有。我建議老師讓我們寫一些議論類和應用類的文章,讓我們多接觸一些不一樣的文體,鍛煉不同的寫作能力。

再分析:這篇報告在分析問題時采用了總起的結構,使數據反映的情況更為清晰。結論部分有原因分析和建議,邏輯嚴密,為A級案例。

調查報告寫作教學目標的建構,始終追求三性:①序列性:即總目標與專項目標之間,不同的專項目標之間,體現相互照應式的序列。②生活性:即內容設計體現學生的年齡特點、學科綜合和社會發展需求。③指導性:即知識、層級表、案例與策略四者與學生的發展狀況密切相關,每個材料可以讓學生多次學習和對照,實現自主發展。

【參考文獻】

[1]董小玉.現作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夏丏尊,葉圣陶.國文百八課[M].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4:410.

[3]葉黎明.寫作教學內容新論[M].上海教育出版社,2012:21-27.

[4]張榮華,方明生.調查作文的比較、分析與反思——小學語文教材的中日比較[J].外國中小學教育,2008(5):40-46.

篇5

關鍵詞: 開放教育行政管理專科 綜合實踐環節 教學改革

開放教育行政管理??婆囵B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必需的行政管理知識,熟悉行政管理規范的應用型行政管理人才。行政管理專業(??疲┚C合實踐環節是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專業(??疲┙虒W計劃所規定的實踐性教學環節,為統設必修課,共計8學分,在行政管理專業(??疲┲惺菍W分最高的一門課。

行政管理專業(??疲┚C合實踐教學環節包括社會調查和畢業作業兩項主要內容,均不得免修。它是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研究、探討實際問題的實踐鍛煉,是綜合考查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重要教學環節。為更好地開展行政管理專業(??疲┚C合實踐環節的工作,2009年4月寧波廣播電視大學根據中央廣播電視大學電視會議的精神,于2009年春季率先在寧波廣播電視大學(市校直屬教學點)、奉化廣播電視大學進行行政管理專業集中實踐環節教學改革試點,在此基礎上,于2009年秋季起寧波廣播電視大學各分校、教學點行政管理專業(專科)全面鋪開實施集中實踐環節教學改革。

一、開放教育行政管理專業(??疲┚C合實踐環節教學改革

1.綜合實踐環節要求。

根據2009年9月制定的《寧波廣播電視大學開放教育行政管理專業(??疲┚C合環節教學實施細則》(以下簡稱2009年《實施細則》)的要求,行政管理專業綜合實踐教學環節要求學生不僅能對所學知識和技能進行綜合運用,而且能通過對熱點或焦點問題的社會調查,培養、訓練觀察社會、認識社會及提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實現這一教學目標,寧波廣播電視大學開放教育行政管理專業(??疲┑膶W員都必須參加社會調查,完成畢業作業,畢業作業形式改為調查報告。

2009年《實施細則》還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了調查內容、調查方式和方法,對社會調查的過程作了統一安排,對社會調查報告的形式、內容、格式作了具體的規定,要求學員在輔導教師的指導下,制定調查計劃,有計劃按步驟開展社會調查,搜集相關資料,并對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在此基礎上完成調查報告,從而圓滿完成教學計劃,實現教學目標。

2.教學改革后綜合實踐環節教學的特點。

開放教育行政管理專科綜合實踐環節教學改革在基層電大實施已近兩年。2009年《實施細則》,明確社會調查選題,對調查過程要求詳細,便于學生具體操作,便于教師在指導中監控,符合人才培養目標。

(1)明確選題,確定調查方向,使學員克服了選題的盲目性。2009年《實施細則》規定,社會調查對象由過去的自定命題調整為定向命題,提出以下三項專題內容供學生選擇:“農村青年學習需求調查”、“農民工學習需求調查”、“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質量調查”,學生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其中之一。

選準、選好題目,在社會調查過程中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則會給社會調查的開展、調查報告的撰寫等帶來很多麻煩。社會調查題目首先要“新”,調查內容應關注當下的社會熱點、焦點,關注前沿性問題。其次,必須具體,題目過大過空,學員不易進行實際的調查。最后,選題應切合實際,應與學員的工作、生活實際聯系緊密,調查自己熟悉的內容,這樣調查才能順利有效。

在以往對學員綜合實踐環節指導中,我們發現不少學員選題簡單化、形式化,有的題目陳舊,缺乏前沿性、現實意義;有的題目大而空,沒有考慮主客觀條件,最后難以完成。也有少數學員選題不認真,到撰寫調查報告或論文時,無資料可用,沒有實際內容可寫,無奈臨時更換題目。還有的學員所選題目根本不屬于自己所學專業的范疇,不符合要求。盲目選題結果只能半途而廢,浪費了時間和精力,影響了實踐環節整體質量。

綜合實踐環節教學改革,調查題目與學員工作生活密切相關。明確選題,確定社會調查方向,保證學員的在本專業范圍中進行有效調查,有助于學員順利開展社會調查。調查對象的定向使學員減少了選題的盲目性,幫助學員走好了社會調查第一步。

(2)重視調查過程,強調過程監控。綜合實踐環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沒有得到學員的充分理解和重視。少數學員態度不端正,只求通過這個環節教學的思想比較嚴重,無論對調查報告還是畢業論文,他們都敷衍了事,存在僥幸心理。東拼西湊,沒有實際參與過程,文章沒有自己的觀點和想法,更有甚者在網上或雜志上抄襲以前畢業學員的文章,直接竊取別人的勞動成果,企圖蒙混過關,這樣的做法達不到綜合實踐教學環節的目的要求,勢必影響到教學質量。

一直以來開放教育行政管理??凭C合實踐環節對學生成績考核的依據主要是學生撰寫的調查報告、畢業論文、評審表等書面材料,以結果考核為主,對學生的調查過程雖也有要求,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卻沒有有效的監控,使部分學員鉆了空子。

2009年《實施細則》對綜合實踐的教學過程作了詳細的安排,具體主要有:學期第四周前完成大課輔導;第六周前,師生共同研究確定調查對象;第9―12周前完成調查問卷的發放和回收工作;第14―15周,將審核后的調查問卷輸入計算機網絡系統;第16―18周,完成社會調查報告。教學改革后的綜合實踐環節的教學強調了教學過程,并對整個教學過程都有一個有效的監控。學員每完成一個環節操作,都必須經過指導老師甚至是上級電大的審核,只有審核合格后學員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這樣既保證了過程的完整性,又保證了整個環節的教學質量。

綜合實踐環節教學改革后,社會調查的成績考核以學生提供的社會調查基本信息表、社會調查設計、訪談記錄、問卷的填寫、回收、輸入驗收和回訪結果等為依據,最后才根據這些調查過程中獲得的第一手資料撰寫調查報告。教學改革細化了學生綜合實踐環節社會調查的過程,并且要求具體、明確,強調學生的實際參與,方便學生實際操作,便于基層輔導教師在具體工作過程中的監控,克服了以往抄襲等頑疾。

(3)注重一手資料的積累,為學員撰寫調查報告奠定基礎,培養學員良好的科研習慣。2009年《實施細則》要求每位學員在認真做好調查的同時,必須保管好相關數據和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具體表現在上交材料中,除了原有的調查報告、社會調查報告評定表外,還要有在調查過程中獲得的第一手資料的原始材料:調查對象信息表提供了調查對象真實可靠的信息,調查問卷根據調查類型設置了個人基本情況、學習需求、您目前最關心的問題、希望和要求等四方面的調查內容,而且這些第一手調查數據通過網絡平臺匯總到上級電大甚至中央電大,可供需要時查閱。

在此基礎上,學員在輔導老師的指導下,對相關的調查資料進行認真整理,結合自身的感悟能力對資料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從而得出符合客觀實際的調查結論,撰寫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是社會調查活動的最終成果,是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飛躍的反映。

二、積極推進開放教育行政管理專業(??疲┚C合實踐環節教學改革

1.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學員對綜合實踐環節教學重要性的認識。

學校、教師、學員都要在思想上充分認識到綜合實踐環節教學不僅是開放教育實踐教育的重要環節,而且是檢驗學員知識水平和實踐能力的主要手段,是運用所學專業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訓練。因此從校領導到指導教師、從班主任到學員都要提高認識,學校對學員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宣傳工作,使學員從思想上、行動上端正態度,對綜合實踐環節教育工作予以充分的重視。

2.舉辦專題輔導講座,做好學員社會調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按2009年《實施細則》要求,開放教育行政管理專科的綜合實踐環節一般安排在第五學期,第4周前各教學點必須做好社會調查組織工作,完成行政管理專業集中實踐環節社會調查大課輔導,舉辦專題輔導講座。

舉辦專題輔導講座,一是指導學生制定社會調查計劃。按上級電大規定的綜合實踐環節操作流程要求,輔導教師必須根據每一學期實際情況提前制定一份操作流程表,指導學員按此制定一份社會調查計劃,保證每一學員的社會調查順利進行,及時完成。二是落實輔導小組。行政專科學員人數比較多,責任教師負責把學員劃分若干小組,每一小組都配備相應輔導教師,制定師生聯系卡,明確師生聯系方法(電話、郵箱等),方便調查過程中的師生聯系,方便輔導教師對學員調查過程的指導與管理。三是強調社會調查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如調查對象的條件、調查對象信息表的填寫、調查問卷的操作、調查報告的要求和格式等,提醒學員在每一階段應注意的問題。四是剖解往屆學員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出現的普遍問題。如在調查報告撰寫過程中,出現報告內容和調查內容不符合等。

大課輔導的效果直接影響綜合實踐環節的教學,一方面責任老師必須預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認真備課,另一方面必須提高學員的到課率,責任教師在班主任的配合和支持下,必須課前對學員做好宣傳動員,強調輔導講座的重要性,絕不能走過場,敷衍了事。

3.教師有效指導,培養學員自信心。

電大的學員絕大多數是利用業余時間,邊工作邊讀書。有的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已經干了十幾年,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但平時工作中從事文字方面的寫作并不多,語言表達能力相對較差,為此,指導老師一定要提高服務意識,通過改進指導方式和方法,培養學員的自信心,幫助他們在綜合實踐環節學習中克服畏難情緒。

(1)積極鼓勵,多看閃光點。指導老師對電大學員的要求不能過高,只要學員能配合學校要求,參與社會調查,指導老師都應給予充分肯定。

(2)積極溝通,形成良好的師生互動。電大學員是業余學習,大多數人正處在工作緊、家事忙的創業階段,能擠時間學習實屬不易。各方面的壓力有時使他們心情煩躁,遇到學習上的困難容易退縮。一聽說自己調查報告需要修改,就緊張。有時不免有些怨氣,情緒容易激動。這時指導老師更需要有耐心,注意做好溝通工作,充分理解學員的心情,減輕他們的心理負擔,讓他們明白,調查報告的修改是一個非常正常的過程,所有學員都要經歷這個過程。有的學員因工作忙等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綜合實踐環節的學習任務,指導老師需主動聯系學員,積極鼓勵學員在緊張的工作生活之余,爭取按時完成教學計劃。

(3)指導意見要具體。特別是社會調查報告的指導意見一定要具體,多提建議性意見。不能說大話套話,不能只提否定性意見,讓學員一頭霧水,修改時無從下筆。教師要明確指出問題在哪里,提出修改方案供學員選擇,這樣學員愿意接受老師的意見,便于進行修改。

三、結語

總之,積極推進開放教育行政管理專業(??疲┚C合實踐環節教學改革是提高實踐環節教學質量,提高電大學員素質的重要舉措。只有學校、教師高度重視,加強宣傳教育,統一學員的思想認識,端正學員的學習態度,切實落實綜合實踐各環節,才能實現培養學員綜合能力的預期目的。

參考文獻:

[1]葛道凱.開放教育學習指南.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9.7.

[2]寧波廣播電視大學行政管理??粕鐣{查工作小組.行政管理專科綜合實路環節工作規范及操作流程,2009.9.

篇6

    一、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概念、作用、產生依據

    (一)概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是指由一些具有心理學、醫學、精神病學、社會學、教育學、人類學等專門知識,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具有豐富未成年人工作經驗的調查者,對與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相關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然后基于其專業知識和經驗,運用科學的方法,對未成年人進行客觀、全面、綜合、公正的評價,并對造成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險性進行科學的、深層次的、專業的分析判斷,然后提出處理意見,做出專業的書面意見報告,為法官對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時考慮從輕、減輕處罰提供法律依據。

    (二)產生依據: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產生的依據是2001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中:“開庭審理前,控辯雙方可以分別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制作書面材料提交合議庭。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關社會團體組織就上述情況進行調查或者自行調查?!边@就是我國未成年被告人個體情況社會調查報告制度。 對未成年被告人情況社會調查的主體有公訴人、辯護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委托的社會團體組織。

    (三)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边@一規定為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據。我國對未成年人犯罪實施刑罰,一向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未成年被告人個體情況社會調查報告,對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進行的全面調查,為參與審理的法官考量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程度,因而對其適用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提供了依據。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過程中實行“社會調查報告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當前社會調查報告制度存在的缺陷之處

    (一)社會調查的主體

    關于社會調查的主體,依照最高法院出臺的《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規定》第二十一條“開庭審理前,控辯雙方可以分別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制作書面材料提交合議庭。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關社會團體組織就上述情況進行調查或自行進行調查”的規定,由于是“可以”,而非“應當”,故從立法的角度,控辯雙方、審判機關、以及受審判機關委托的社會團體組織。均可以成為社會調查的主體。歸納起來大致有三種形式,1、由控方或者辯方以訪談的形式,形成規范性的社會調查報告。2、由審判機關以問卷式或訪談形式,形成問卷調查表。3、建立一支特邀社會調查員隊伍,這些社會調查員由熟悉青少年特點,熱心青少年幫教工作的社會人士組成。而在司法實踐中,由于法律規定的不確定性,導致這項工作開展的效果不盡如人意。從法院執行社會調查制度的情況看,開始這項工作是由法官自行調查,形成書面材料,隨著97年刑事訴訟法的生效執行,法官居中裁判規則的確立,開始改變以前單純由法官調查的情況,同時隨著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通過法院與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協作,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由該機構完成其接受的援助案件社會調查報告,在開庭前或庭審中將報告提交給法官予以參考。如果案件被告人自己聘請了律師,這項工作就由律師去完成。實踐中社會調查報告完成的情況比較好。但是這樣做畢竟只是辯護方的調查報告,其內容具有局限性和不客觀性。而檢察機關對社會調查的工作,認為是其檢察工作之外的工作內容,態度消極。即使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情況了解也是在審查起訴時通過案件了解的情況,很片面且不詳細。

    筆者認為,在社會調查主體的確定上,上述幾種做法都符合《若干規定》,都是合法的。但在司法實踐和實際操作中,存在著各種實際問題:(1)對公訴人作為社會調查主體,因最高人民檢察院沒有作相關的司法解釋,所以公訴機關認為該社會調查報告制度不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必經程序,因此不屬于其工作職責范圍,實際司法實踐中,公訴人做社會調查的也寥寥無幾。(2)辯護人擔任社會調查主體,是目前在司法界適用較多的。這對保護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由辯護人提供的社會調查報告,在內容上大多存在著“報喜不報憂”的問題,只調查對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利的事實和情節,卻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對該未成年被告人不利的一面,不能客觀全面地反映被調查主體的真實情況。(3)由主審法官本人擔任社會調查主體,這不僅與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控辯式訴訟方式相悖,而且容易產生“先入為主”、“先定后審”等問題。(4)法院委托的社會團體組織。由于《若干規定》對此規定得比較原則,使實際工作中,人民法院應該委托哪一社會團體組織、對調查人員的要求、經費的承擔以及調查后如何在庭審中出示,均未做具體規定,所以在司法實踐中采用此種方式的很少。

    (二)社會調查報告在未成年刑事案件中的地位,法律沒有給予確定,由此導致其在司法實踐中可有可無。

    社會調查報告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意義已經闡述,不再贅述。一個未成年刑事案件中,有無社會調查報告對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應是有著非常大的區別,司法實踐中,其效力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可,故實施的情況并不理想。社會調查作為一種制度在法院并未在實踐中認真履行,而且對社會調查報告沒有作相應規定,加上缺乏制度進行監督,既然社會調查報告并不是程序之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實施情況不好。既然社會調查報告的性質沒有確定,由此也導致在司法實踐中顯得可有可無。

    (三)社會調查報告在庭審程序中處于何種環節,對社會調查報告能否作為證據使用,是否應該在庭審中予以展示,法律沒有規定,導致社會調查報告在庭審中以和種方式出現、怎樣展示,控辯審三方均感困惑。存有爭議:

    1、對社會調查報告能否作為證據使用主要有兩種觀點:(1)社會調查報告不能作為刑事證據。理由是:社會調查報告的內容,只是對未成年被告人在案發前的日常生活、學習表現、家庭情況、社會交往和成長經歷的調查,與其犯罪事實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責輕重等均無關,因此不能把調查報告作為刑事證據使用,而只能作為法庭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時的一種參考。因此其不能在法庭舉證、質證階段出示。

    從證據的概念來看,調查報告不符合證據的范疇。證據必須是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并與案件事實本身存在客觀必然的聯系。然而社會調查報告只是對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點、家庭環境、社會交往、成長經歷等進行的綜合評定,并非能夠證明案件事實,與案件事實之間并不存在客觀的、必然的聯系。

    從證據的本質特征來看,調查報告不完全符合證據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的特點。司法實踐中,在對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社會交往進行調查時,會涉及相關社會關系人對其的看法和評價,辦案人員收集未成年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成長經歷以及犯罪前后的表現后,還要形成自身觀點,出具最終報告,這些評價顯然具有相當強的主觀性。調查報告只是與其犯罪的成因有一定聯系,一定程度上反映未成年人的犯罪動機和主觀惡性,對證明案件事實沒有實質意義。

    從證據形式來看,調查報告并不屬于刑訴法規定的八種法定證據形式之一。

    鑒于此,筆者認為社會調查報告不屬于證據的范疇,不能作為證據在法庭中質證,其性質應屬于品格證據。但隨著調查報告在實際案件中的廣泛運用,其性質也越來越接近證據的范疇,為此,法律應進一步加強對社會調查制度的規范。

    (2)社會調查報告可以作為刑事證據。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未成年罪犯量刑應當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并充分考慮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因素?!币虼松鐣{查報告作為對未成年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的調查,只要符合刑事訴訟法有關證據規定,應該是具備證據效力的??梢栽诜ㄍヅe證、質證階段出示。

    2、社會調查報告在庭審程序中處于何種環節,是否應該在庭審中予以展示,筆者認為,對社會調查報告,是否具有證據性質以及在刑事訴訟庭審中的哪一階段出示,不能一概而論,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社會調查報告中,附有未成年被告人以往學習、工作等表現,如在學校的“三好”學生獎狀、工作單位等頒發的先進個人等證書、所在學校或居住地的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以往表現的證明,只要符合刑訴法證據的相關規定,就可以作為刑事證據(書證),在法庭舉證、質證階段出示;對社會調查報告,只是辯護人通過對未成年人成長經歷的調查,自己書寫形成的調查報告,筆者認為此種調查報告,不能作為證據,只能作為量刑的參考??稍诜ㄍマq論階段,作為辯護意見的依據,與辯護詞一并宣讀。

篇7

關鍵詞:社會調查;理解;適用

中圖分類號:D915.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8500(2013)09-0049-01

一、何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

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概念,目前學術界并未形成統一的說法,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可概括為:偵查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在查明案件本身事實外,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家庭生活環境、幫教條件等情況進行了解,形成的對犯罪主體主觀惡性、社會危險性、可矯治性、可諒解性的系統評估報告或資料。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理解、適用

目前有關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規定主要為《刑事訴訟法》,但該規定較為原則、寬泛。若要在實踐中發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應有效用,則必須先充分理解其內涵。

(一)調查的主體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社會調查的主體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與人民法院。通常我們認為,公安、檢察、法院既可以是社會調查的啟動主體,也可以直接是調查的實施主體;但是社會調查一般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精力,目前司法實踐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狀況,辦案人員往往沒有足夠時間進行細致調查,很難保證社會調查制度得到真正的落實,發揮其應有效用。

因此,如何才能真正使社會調查工作落到實處、發揮實效是擺在我們面前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由于社會調查報告必須保證其客觀與公正性,本著節約司法成本的角度出發,筆者認為可以適時建立多元化調查主體格局,考慮成立一個專門性社會調查組織作為獨立的第三方來進行社會調查,該組織人員由青少年保護組織、社區服務機構等中立調查機構等組成,并對參與調查的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包括法律、心理學、社會學、教育學等專業知識,使調查員具有獨立性、專業性、專職性以及長期性。在對未成年人進行社會調查時,將此項調查任務交予該組織人員進行。但與涉案當事人有近親屬關系,或者與調查事項和所涉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作為該案的調查人員。

(二) 調查的內容

我國對社會調查報告內容的規定主要包括“六部門意見”和《刑事訴訟法》,上述規定對社會調查的內容具有一定的指導性,但這些規定往往是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的信息、生活經歷等較為表面的指標來考量未成年人是否具備有效監護或者社會幫教條件,并未涉及到影響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層次內在原因。

所以,筆者認為,在社會調查的內容上,我國可以參考俄羅斯和日本的相關做法,在現有普遍對個人基本情況、家庭背景、受教育情況、居住環境調查的基礎上,聘請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對未成年人的心理做專業的測試,利用專業知識全面分析,深層次挖掘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根源或內在原因,進而作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險性和再犯可能性評估、提出幫教建議。

(三) 調查的方式

社會調查啟動的時間應該在偵查階段,手段也應盡可能多樣化。但實踐中,調查方式普遍比較單一,通常為傳統的訪談方式,主要包括:到未成年人生活、學習、工作的地方走訪,通過調查問卷調查、面對面談話、觀察情況、電話采訪、書面函件調查;不定時地對未成年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進行談話等方式了解未成年人的平時表現。

上述調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為調查報告的內容采集提供了大量的素材,但為了使調查內容具有客觀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實用性,我們仍需積極拓展社會調查新方式、新渠道。將各種不同的調查方式結合起來,互相印證,如通過心理測試、醫學或精神病學鑒定等方法,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專業的科學鑒定,以期更好地印證走訪所得到的信息,分析被告人人格情況和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真正有助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辦理。

(四) 調查報告的適用

社會調查報告是一個綜合反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背景的資料,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品格以及可信度都能起到比較直觀的證明作用。實踐中,調查報告可適用于公安偵查、審查逮捕、審查、緩刑建議、法院審判以及教育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個環節中。

在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可以根據社會調查報告情況,決定是否提請批捕、移送審查;審查逮捕過程中,檢察機關可通過參考社會調查報告的內容,綜合衡量查明其社會危險性,查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逮捕的必要性;審查過程中,公訴部門可以根據社會調查報告的內容,做出是否提起公訴、附條件不或者不的決定;在檢察院向法院提出緩刑建議時,社會調查報告的內容所反映的未成年人人身危險性,以及是否具有有效監護、幫教條件可以為保證緩刑的正確實施提供有效參考;審判階段,社會調查報告可以作為品格證明,在量刑中適用。除此之外,在判決生效后,對未成年人罪犯進行教育挽救過程中,可參照社會調查報告中有關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的思想情況調查,摸清其綜合表現,對未成年人進行有針對性的法制教育和前途教育,真正做到幫助未成年人罪犯,使其擁有一片更廣闊的天空。

參考文獻:

[1]陳冰,李雅華.德國少年司法保護簡述[J].青少年犯罪問題.2005,(03):59-62.

[2]尹琳.日本少年法研究[M].北京: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 176.

篇8

【關鍵詞】未成年人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現狀;完善

一、未成年人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現狀

未成年人案件社會調查制度是針對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審判而設立的一種特殊制度,即對未成年犯罪人的性格、特點、家庭環境、社會交往、成長經歷、犯罪行為特征、事后表現等進行全方位的社會調查,最終對其人身危險性和責任程度進行評估,以此作為法院實施個別化處遇的參考。i

自社會調查制度建立以來,全國各地均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嘗試。從社會調查員的組成來看,大體有以下四種情形:一是少年法庭的法官親自參與社會調查。能夠及時、全面的得到與未成年人被告人相關的第一手材料,并有利于增強法庭教育的針對性和實現量刑科學化。二是社會志愿者擔任社會調查員。即由法院聘請關注、熱愛未成年人工作且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相關人員從事社會調查工作。三是司法助理員擔任社會調查員。司法助理員是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主體,由其擔任社會調查員,能在調查階段全面、直觀的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基本情況,且通過參加庭審,能實現法庭審判與社區矯正工作的無縫對接,增強今后社區矯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四是由專業的社會工作者擔任社會調查員。即由法院委托社會工作者,由其利用社會學、心理學、倫理學等專業知識,綜合運用社會工作的專業方法,對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背景展開深入、細致的調查,并對調查材料進行綜合分析,對再犯可能性進行評估,向法院提供詳細的社會調查報告。司法社會工作者應是具有法律和社會工作雙重知識和背景,從事司法社會工作的專業人員。ii

二、未成年人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完善

從目前來看,未成年人案件社會調查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社會調查對象輻射性不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前社會調查的主體包括司法助理員以及專業司法社工,但仍未能實現社會調查對象的全覆蓋。司法助理員的社會調查對象僅限于具有本區戶籍的未成年被告人,對于非本區戶籍的未成年被告人只能委托司法社工進行社會調查,而此種社會調查需要耗費更多的資金和精力。而社會調查資金和專業社會工作者人力資源的相對匱乏都制約了社會調查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二是社會調查主體法律地位不明確。目前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社會調查員的法律地位,導致司法實踐中有些社會調查員并不參加庭審,有的社會調查員參加庭審時的地位也比較尷尬。因此,社會調查員法律地位的不明確制約了社會調查制度作用的充分發揮。

三是缺乏對社會調查結果的監督機制。社會調查報告對法院的量刑起到重要的參考作用,因此,社會調查結論必須具有客觀性和科學性。目前,無論是司法助理員或者司法社工擔任社會調查員,對社會調查結論均缺少監督機制,導致社會調查報告的客觀性和科學性在一定程度上遭到質疑。

四是社會調查報告在裁判文書中應用不充分。雖然最高人民法院對裁判文書中社會調查報告的適用做出了指導性的適用格式和標準,但并無強制性規定,這就導致了實踐中多地法院雖然適用了社會調查制度,但并未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在裁判文書中引入社會調查報告,使社會調查結論對量刑的參考作用未在裁判文書中予以體現。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對完善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建立多層次的社會調查主體機制,保障實現社會調查對象的全覆蓋。

如前所述,司法社工擔任社會調查員與其他主體相比,具有專業性的優勢。但從實際出發,為了確保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均能獲得社會調查的權利,一方面通過爭取相關部門的資金投入、加大司法社工隊伍建設等途徑,不斷擴大司法社工參與社會調查的范圍;另一方面應堅持社會調查主體多元化發展方向,除了由司法助理員、司法社工、志愿者擔任社會調查員之外,也可以邀請人民陪審員、特邀監督員或者是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團區委等部門熱心未成年權益保護工作的人員來擔任社會調查員,同時通過對非專業人員進行定期學習培訓、座談交流等形式,提高社會調查工作質量。

第二,在法律上明確社會調查員的地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社會調查員的地位應等同于鑒定人、翻譯等訴訟參與人的地位,原則上應為社會調查員設立專門的報告席位,讓社會調查員參加庭審,并將親身經歷的調查情況進行歸納、總結,做出自己的綜合評定,而不僅僅只是照本宣科地朗讀,要根據庭審中不斷發生的情況結合調查進行分析比較,真正觸動未成年人的靈魂。

第三,建立社會調查結果的監督制度。具備科學性、客觀性的社會調查報告才能真正達到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科學量刑的目的。因此,采取各項制度措施保障社會調查報告的質量顯得尤為重要。筆者建議,應建立社會調查報告監督機構,具體來說,可以由專門從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機構擔任,由其統一制定包括社會調查內容、程序等規范,并對社會調查結果進行監督,以實現對社會調查員客觀、公正的開展社會調查工作的有效約束。

第四,制定裁判文書社會調查報告內容指導性標準,加強規范化考核。針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裁判文書中社會調查報告內容規范性不強,不能很好地體現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的情況,建議應由最高法院做出強制性規定,并加強考核工作。具體內容可以參照2010年8月中央綜治委、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的《關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體系的若干意見》中關于社會調查報告的相關規定,在依法保護未成年人隱私的前提下,結合各地法院對裁判文書提出的相關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出符合本地區特點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裁判文書社會調查報告內容標準,并要求每一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承辦法官學習掌握。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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