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遵照GB/T7714—201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中文參考文獻須有對應的英文列于其上。
Ⅱ、本刊對擬用稿件有修改權,不同意修改者請在來稿時聲明。來稿一概不退,請作者自行保留原件。本刊審稿周期為三個月,如三個月內未收到回復,作者即可自行處理稿件。
Ⅲ、提交方式:在提交之前,還可以考慮向其他作者或編輯咨詢他們的經驗和建議,以確保你的稿件能夠符合雜志的標準并提高被接受的機會。
Ⅳ、注釋:本刊實行“參考文獻”與“注釋”分開排版,“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緊接正文之后排版,注釋以①②③……的序號單獨排序,并注意注釋符在文中不用上標格式。
Ⅴ、本刊參考文獻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標注體系:文章正文部分所引用的文獻,在引文后的圓括號內標明作者名和文獻的出版年份。
VI、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內,應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結果、結論或討論四部分內容;關鍵詞一般3-5個。英文摘要及關鍵詞則與中文的相對應。
VII、基金項目獲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和國家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究論文,請在篇首頁下方以“基金項目”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VIII、標題層次的劃分不宜超過4節,4節不夠時,可將層次再細劃分。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第四級標題用1.1.1.1;各級標題均頂格寫,分級號后不用頓號,空1字后寫標題。
IX、結論之后,應有致謝部分,對國家科學基金、資助者或支持者、提供指導和幫助者、給予轉載和引用權的資料、圖片、文獻、研究思想和設想的所有者,表示感謝。
X、題名簡明精練,不宜超過20個字,應刪去無實質性內容、可有可無的字和詞。如“關于……”,“試析……”等詞一般可以省去;沒有特定定語成分的“研究”、“分析”、“思考”等,也應被視為贅詞,予以刪除。